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财政局
关于申报鄂托克旗2013年农村牧区
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2012、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财政局印发的《鄂尔多斯市2013年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13〕111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新型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牧民,提高务农农牧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附件:鄂托克旗2013年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
实施方案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鄂托克旗财政局
2013年6月7日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2013年6月7日印发 共印4份
附件
鄂托克旗2013年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
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2、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新型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牧民,提高务农农牧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农牧业生产要素潜能,进一步增强农村牧区发展活力,在深入总结近年来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下称“阳光工程”)经验做法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总体目标,着力加强务农农牧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以种养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骨干农牧民为重点对象,结合“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等农牧业项目资源,通过规范实施、有效管理和创新机制,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和建设新农村新牧区提供人才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撑。
二、培训任务、对象
2013年阳光工程安排我旗示范性培训任务150人,按照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层次组织实施,各层次分别培训100人、50人。
(一)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根据国家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针对玉米高产创建相关技术,结合玉米增产关键生育期组织项目区骨干农民进行专项培训,每个示范片培训骨干农民100人。
育33.3 17 (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开展农民培训。在我旗阿尔巴斯苏木赛乌素地区,计划组织关于牧草工、畜禽养殖员各25人,总计50人的专业技能培训。
三、补助标准
中央投资4.5万元;根据不同培训层次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其中用于农业专项培训1.5万元,农业职业技能培训3万元。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累计2次,按人均150元标准进行测算;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4天,按人均600元标准进行测算。
四、组织实施
(一)培训机构确定
在鄂托克旗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旗农牧业局组织评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农牧民组织能力和农牧民培训经验较丰富的鄂托克旗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作为专业培训机构,同时将鄂托克旗田间学校实训基地作为教学实训基地。
(二)培训工作开展
1.制定培训计划
鄂托克旗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根据旗农牧业局下达的培训任务类别、对象和数量,科学论证、精心制定培训计划,报旗农牧业局审批后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日期
|
教学内容
|
培训人员
|
培训人员数量
|
培训期次
|
培训学时(天)
|
2013年6月
|
国家相关农业政策解读、阳光培训政策宣传、牧草种子处理、播前土壤处理、牧草混播与田间管理
|
牧草工
|
25
|
1
|
2
|
2013年7月
|
畜禽的品种及繁育、
畜禽的营养与饲料
|
畜禽养员
|
25
|
1
|
2
|
2013年8月
|
高产创建主要技术、高产品种介绍、高产栽培田间管理等
|
玉米
种植户
|
50
|
1
|
1
|
2013年11月
|
高产创建技术总结会(测产结果、数据论证)
|
玉米
种植户
|
50
|
1
|
1
|
2013年12月上旬
|
牧草种子收获、加工;主要青饲料栽培
|
牧草工
|
25
|
1
|
2
|
2013年12月下旬
|
畜禽的疾病及预防、
畜禽的饲料管理
|
畜禽养员
|
25
|
1
|
2
|
2.师资队伍建设
旗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将全旗作物、牧草和畜牧专业专职教师作为实训教师,同时经过知识更新培训的农技人员进入培训师资库。根据各培训班的对象和内容,从师资库中挑选适合的专家授课。同时组织学员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
3.编发培训教材
根据本地优势产业及“为养而种”的农牧业整体思路,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专家编写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免费将培训教材发放给参训农牧民,确保每人一套。
4.实施班级管理
对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引导学员加强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5.组织培训考核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每期培训班结束时组织参训农牧民考试考核。
6.项目管理和验收
旗农牧业局和财政局派专人对职业技能培训逐班次讲解阳光工程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请学员进行监督;培训结束后,旗农牧业局和财政局通过检查培训档案、抽查学员培训情况等方式逐班次开展检查验收。
7.建立培训档案
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旗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按班次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及落实,成立了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中,明确部门职责,逐级落实责任。
1.领导小组:
组 长:白海峰(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局长)
副组长:冯润冰(鄂托克旗财政局局长)
刘生荣(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成 员:黄斌、布拉格、苏雅拉图
主要负责项目的领导、决策、组织、协调及物质、资金、项目等的配套和支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鄂托克旗农业技术推广站,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同志兼任,负责阳光培训工程的具体组织、管理、落实、督促、检查,并协调各相关部门搞好协作等。
(二)强化信息公开
通过公开培训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报刊及电视媒体等及时公布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培训任务、培训时间、补贴标准和联系电话等。
(三)规范经费使用
阳光工程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培训机构对农牧民开展免费培训的相关支出。旗农牧业局和财政局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开支科目和报账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培训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四)强化业务培训
旗农牧业局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补助项目、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科技书屋等平台组织讲师队伍进行不定期专业培训,提升农牧民培训能力。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
通过报送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加强阳光工程监管系统的管理。每月3日前,完成对本地录入培训信息工作;随时报送;7月1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阳光工程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让广大农牧民了解阳光工程并积极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