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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财政局关于呈报鄂托克旗201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41/2013-1627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鄂旗农牧业局 发文日期:2013年07月0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财政局关于呈报鄂托克旗201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  号: 鄂农牧发〔2013〕72号 主 题 词:牧草良种 补贴 实施方案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财政局

关于呈报鄂托克旗2013年草原生态保护

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农牧业局、财政局:

    《鄂托克旗201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已拟妥,现随文上报,请审阅

 

附件:鄂托克旗201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鄂托克旗财政局

一三年七月九      一三年七月九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201379日印发      

                                                  共印9

1  总 论

1、项目名称:鄂托克201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2、实施单位: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3、项目法人:白海峰

4、补奖内容与规模:

2013年计划补贴多年生牧草新建、一年生牧草、饲用灌木保有、饲用灌木新建共计95.09万亩,具体补贴为2010年以前优质多年生牧草保留面积5.09万亩;2012年前饲用灌木保留面积30万亩;补贴2013年新建的多年生牧草10万亩;补贴2013年新建的一年生牧草20万亩;补贴2013年新建的饲用灌木30万亩。

5、实施地点:全旗6个苏木镇,即:苏米图苏木、阿尔巴斯苏木、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木凯淖尔镇。

6、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牧草良种的农牧民和其他生产者给予补贴。

7、补贴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补贴标准:

12010年以前优质多年生牧草保留面积每亩每年补贴10元;

22013年当年新建优质多年生牧草按5年一次性补贴,每亩补贴50元。

3优质一年生牧草牧区、半农半牧区每亩每年补贴10元。

52011-2012年饲用灌木保留面积每亩每年补贴10元。

62013年当年新建饲用灌木每亩每年补贴10元。

鄂尔多斯市补贴标准:

2013年当年新建的紫花苜蓿给予额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8、补贴金额

2013年我旗牧草良种补贴总面积为95.09万亩,补贴总额1350.9万元。其中补贴2013年新建的多年生牧草10万亩,补贴金额500万元;补贴2013年新建的一年生牧草20万亩,补贴金额200万元;补贴2012年饲用灌木保留面积30万亩,补贴金额300万元;补贴2010年以前优质多年生牧草保留面积5.09万亩,补贴金额50.9万元;补贴2013年新建的饲用灌木30万亩,补贴金额300万元。

9、进度安排:

20135月开始到201312月结束。201356月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区进行宣传、调查、登记等前期工作,编写《鄂托克旗2013年草原生态保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20136月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实施方案编制;201378月进一步核实多年生、一年生牧草和饲用灌木种植情况,并进行GPS定位、上图,建立牧草良种补贴档案;20139月对一年生牧草进行核实,201310月对多年生牧草进行核实,201311月对饲用灌木进行核实。201312月对核实结果在嘎查(村)、苏木(镇)和农牧业局进行张榜公示10天,相关部门在1230日前对公示内容无任何异议的核实合格种植户给予相应补贴,对标准不合格的种植户将不予兑现补贴。同时做好项目软、硬件准备工作,迎接上级检查核实。

    10、效益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提高农牧民种植多年生、一年生牧草和饲用灌木的积极性,更加有效的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具有极其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  基本情况

2.1自然概况

2.1.1地理位置

鄂托克旗位于鄂尔多斯高原的西部,地处东经106°43--108°54′,北纬38°18´----40°11′之间,总面积3150万亩,其中基本草场面积2962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2700万亩。其北部、东部和南部分别与杭锦旗、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接壤,西部与乌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陶乐县毗邻,部分地区隔黄河与石嘴山市和阿拉善盟相望。

2.1.2地形地貌

鄂托克旗是鄂尔多斯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势北高南低,北部除桌子山一带属山区丘陵外,其余大部分呈缓慢起伏的波状高原,中部为都斯图河河谷地形,东南部为风蚀洼地及沙地地形,西南部为沙地,全境海拔11251412米。

2.1.3气候特点与资源

鄂托克旗属温带半干旱草原气候区,光热资源十分丰富,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短促,秋季凉爽多雨,冬季寒冷漫长。年平均日照时数为3000小时,太阳能总辐射量为142千卡/平方厘米/年,生理辐射量为69.6千卡/平方厘米/年;年平均气温7.0,极端最高气温39℃,极端最低气温-35℃;全年≥10℃积温2900℃,年平均降水量为200毫米左右,年平均蒸发量2400毫米,是年降水量的12倍。无霜期134天,大风、沙尘暴天气较多,尤以春季最多,是全旗农牧业受损的主要灾害。

2.1.4水资源

全旗可开采水资源总量为27787.5万立方米。其中地下水26994.9万立方米;地表水792.6万立方米;另有黄河过境水315亿立方米。

鄂托克旗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东南部沙区地下水层浅,中西部都斯图河流域承压自流区地下水源丰富。梁地也有部分富水区,静水位在140米之间。单井出水量大,矿化度低,适宜人畜饮水,可保证项目水资源的利用。

2.1.5土壤类型及植被资源

鄂托克旗土壤类型主要是风沙土、淡栗钙土和棕钙土;其次有零星分布的灰色草甸土与草甸栗钙土。风沙土多属半固定风沙土,出现在隆起的沙丘地形上,适宜种植乔、灌、草,是区域生态建设的主攻方向。草甸栗钙土发育在平缓地形上,土层深厚,适宜灌溉和机械化作业,是开发生态经济绿洲的主要土地资源。

天然草场从东到西分为四个植被带和一个隐域性非地带草甸草场,即:干草原,优势植物为油蒿,草本以针茅、羊柴、隐子草、冷蒿;荒漠化草原草场,优势植物是油蒿,草本以沙竹、小针茅、无芒隐子草等为主;草原化荒漠草场,主要植物有藏锦鸡儿和红砂、珍珠;干旱荒漠草场,主要植物有红砂、霸王柴、棉刺和四合木;草甸草场,大部分由禾本科和莎草科组成;盐化草甸,主要有芨芨草、白刺、红砂、盐爪爪、珍珠柴等。

2.1.6经济发展

鄂托克旗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全旗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2个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6个苏木镇、76个嘎查村,总人口9.6588万,其中农牧业人口占40%,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以畜牧业为基础、工业占主导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全旗拥有天然草牧场2962万多亩,其中可利用草场2700万亩。2012年日历年度全旗牲畜存栏头数达110.1万头(只),全年肉类总产量14255吨,奶类产量12937吨,山羊绒产量305吨,禽蛋产量146吨。2012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82.07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54.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33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365元。

 2.2人工草地发展现状

鄂托克旗一直以来都是畜牧业大旗,传统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作用,随着近年来畜牧业的不断发展,传统生产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其快速发展的需要,所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调整畜牧产业结构已经成为我旗畜牧业向前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多年探索,结合我旗自然、气候和生产力等条件,找到了一条符合我旗实际的畜牧业发展道路——大力发展草产业,并明确提出了“立草为业,为养而种,以种促养”的发展思路。同时在以阿尔巴斯苏木赛乌素嘎查为中心建立了一个现代化苜蓿生产基地,通过生产基地建设,以点带面,最终使苜蓿草产业成为我旗经济发展的又一支柱性产业。

2007年开始,我旗引进沃尔宁草业公司开始进行订单生产,当年种植了16000亩紫花苜蓿。2008年,我旗与内蒙古农牧科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引进优良苜蓿籽种,在赛乌素现代农业基地试验种植了10000多亩,此间全程机械化作业、科学化管理并获得了成功同时总结出适合我旗大面积种植紫花苜蓿的生产技术。为了让更多的农牧民饲用苜蓿草产品,2009年旗政府专门组织外调了200万公斤苜蓿干草,每公斤补贴0.6元,共计投入补贴资金120万元,同时为了更好的解决家畜在冬春季缺乏青绿饲料及食物单一营养缺乏的难题,我旗在赛乌素示范基地内选取了25种国内外优良苜蓿品种进行大棚种植试验,并经中国农科院和内蒙古畜牧科院专家实地确认选出其中生长最好的12个品种进行大田试种,目前试验正在进行中。通过总结前几年的种植经验,2010年我们引进了盛世金农有限责任公司及锦道集团两家大型牧草种植企业,并结合国家项目,完成了6万亩紫花苜蓿种植,这6万亩紫花苜蓿基地现已成为稳产、高产牧草生产田,2013年预计生产优质苜蓿干草5万吨以上。通过几年的种植推广,我旗紫花苜蓿保存面积已经达到10万亩左右,苜蓿产品加工产业链已经基本形成。

现在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政策,一定会提高农牧民种植优良牧草积极性,充分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加快我旗牧草良种推广,为改善草原生态,促进增草增收,转变生产方式,提高牧民生活水平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3  总体思路

3.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提高单产、科学利用、促进发展、保障安全、和谐共赢、优先牧民”的原则,鼓励生产者使用优良牧草品种,加快优良草品种推广步伐,促进草产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保障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草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逐步实现牧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3.2原则

3.2.1、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定发展的原则。以水为中心,根据鄂托克旗自然条件特点,编制牧草良种种植区划,要因地制宜、适地适种;以突出牧区发展多年生人工草地为重点,稳定面积,杜绝新的开垦;在退耕地、弃耕地大力发展人工草地;鼓励在中低产农田实施粮草轮作。

    3.2.2、坚持优化结构,提高单产,注重效益的原则。针对我旗今年来种植结构调整状况,鼓励发展优质多年生牧草,大力推广高产优质新草品种;要加大增产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提高单产,切实提高人工草地的质量和效益。

3.2.3、坚持科学利用,生产发展,生活提高的原则。要紧密围绕草原畜牧业生产,为养而种。注重推广牧草适时收获和加工利用技术,提高饲草品质和利用率,增草增畜,增草增收,发展生产,转变方式,提高生活水平。

3.2.4、坚持促进发展,保障安全,和谐共赢的原则。通过实施牧草良种补贴政策,大力发展优质人工草地,做大做强草产业,有效解决草畜矛盾,减轻天然草原压力,改善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保障畜产品和生态安全,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推进牧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2.5、坚持优先补贴,统筹兼顾的原则。牧草良种补贴主要是鼓励种草,推广良种,提高饲草贮备,保障禁牧、草畜平衡政策的落实。因此,在补贴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要坚持优先补贴的原则,优先补贴给牧民,兼顾其他生产者;同时实行农牧民先建后补原则,由群众先期投入,核实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优先补贴主品种,统筹考虑,以推广种植良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进草业的整体发展。

3.2.6、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牧草良种补贴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奖励政策公开,奖励面积公开,奖励标准公开,奖励牧户公开,资金奖励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奖励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

3.3目标

3.3.1 2013年我旗牧草良种补贴总面积为95.09万亩,补贴总额1350.9万元。其中补贴2013年新建的多年生牧草10万亩,补贴金额500万元;补贴2013年新建的一年生牧草20万亩,补贴金额200万元;补贴2012年饲用灌木保留面积30万亩,补贴金额300万元;补贴2010年以前优质多年生牧草保留面积5.09万亩,补贴金额50.9万元;补贴2013年新建的饲用灌木30万亩,补贴金额300万元。

3.3.2 2013年新建多年生牧草、一年生牧草、饲用灌木质量目标(出苗率等)。牧草验收质量目标包括成活率和产量两方面组成,其中多年生牧草:新建苜蓿和沙打旺每延长米有效株数为不低于15株;一年生牧草出苗率90%以上;饲用灌木验收质量目标为每延长米有效株数不低于2-3株。(详细标准见附表1《鄂托克旗2013年新建多年生、一年生、饲用灌木质量目标》)

4  项目地点、内容及规模

4.1项目地点

2013年计划实施良种补贴的地点包括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棋盘井镇、乌兰镇、木凯淖镇、蒙西镇6个苏木(镇),76个嘎查(村、社区)。

4.2补贴内容及规模

2013年计划补贴多年生牧草新建、一年生牧草、饲用灌木保有、饲用灌木新建共计95.09万亩,具体补贴2010年以前优质多年生牧草保留面积5.09万亩;2012年饲用灌木保留面积30万亩;补贴2013年新建的多年生牧草10万亩;补贴2013年新建的一年生牧草20万亩;补贴2013年新建的饲用灌木30万亩。

5  补贴方案

5.1补贴范围

2013年牧草良种补贴对优质多年生牧草、一年生牧草和饲用灌木在规定范围内实行全覆盖补贴。补贴牧草种类如下:

5.1.1、多年生牧草

苜蓿:草原1号、草原2号、草原3号杂花苜蓿,赤峰1号杂花苜蓿,中苜1号紫花苜蓿,图牧2号紫花苜蓿,敖汉苜蓿,准格尔苜蓿,肇东苜蓿,阿尔岗金苜蓿,金皇后苜蓿,黄花苜蓿,直立型扁蓿豆,土默特扁蓿豆等。

沙打旺:普通沙打旺、杂花沙打旺、绿帝1号沙打旺。

羊草:农牧1号羊草、东北羊草等。

冰草:蒙农杂种冰草、蒙农1号蒙古冰草、扁穗冰草等。

其它:披碱草、无芒雀麦、老芒麦、蒙农4号新麦草、蒙农红豆草、胡枝子、草木樨状黄芪、驼绒黎等。

5.1.2、饲用灌木

柠条锦鸡儿、中间锦鸡儿、小叶锦鸡儿、塔落岩黄芪、细枝岩黄芪、梭梭、饲料桑等

5.1.3、一年生牧草

苏丹草、高梁苏丹草杂交种、草谷子、燕麦草、饲用高粱、青贮玉米、箭舌豌豆、毛苕子、草木樨等。

(详细名录见附表2《鄂托克旗2013年牧草良种补贴优良品种推荐公告》)

5.2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牧草良种的农牧民及企业给予补贴,优先补贴农牧民。

5.3补贴标准

5.3.1内蒙古自治区补贴标准:

12010年以前优质多年生牧草保留面积每亩每年补贴10元;

22013年当年新建优质多年生牧草按5年一次性补贴,每亩补贴50元。

3优质一年生牧草牧区、半农半牧区每亩每年补贴10元。

42011-2012年饲用灌木保留面积每亩每年补贴10元。

52013年当年新建饲用灌木每亩每年补贴10元。

5.3.2鄂尔多斯市补贴标准:

2013年当年新建的紫花苜蓿给予额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5.4补贴方式

牧草良种补贴以嘎查(村)为单元,逐户核定面积,公示无疑议后,补贴资金由旗农牧局和财政局采取通过“一卡通”直补种草农牧民和其他生产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补贴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资金管理,任何违反者都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6  工作内容及要求

6.1 公开推荐优良品种

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开向社会发布的全区主导草品种,结合本地区特点,筛选适宜良种,由旗农牧业局公开向社会发布。

6.2 严格核实种植面积

由鄂托克旗草原工作站负责以嘎查(村)为单位,协同苏木(镇)政府及嘎查(村)委员会核实、监测、登记人工草地的所属(户主)、位置(GPS定位,50亩以上打四个以上的点;50亩以下一点定位)、品种、面积和产量等内容。

6.3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人工草地采取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的方式。逐级审核后由旗级草原站协同嘎查(村)委员会公示10天。公示期满,农牧民确认后,由旗财政部门和农牧业部门直接发放给农牧民。

6.4健全牧草良种补贴档案

加强牧草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牧草良种补贴档案,旗级草原站要将人工草地户清册、属性表、相关文件、方案、公示资料、影像资料等建档立案(档案内容见附表4567)

具体工作流程见附表3 《鄂托克旗2013年牧草良种补贴工作流程图》    

7  技术支撑

7.1加强良种推介工作,提高优良牧草种植技术

在进行良种推介时与内蒙古农牧科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多家科研、教学单位合作,结合我旗实际,选择最适合我旗生产条件的牧草品种,进行品种试种,建立优良牧草品种种植示范区,并且组织技术人员入户指导。并且建立优良牧草品种展示区,在赛乌素地区新建12个新、优牧草品种展示区,成为牧草新品种引进、适种筛选基地,保证优良牧草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7.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行服务责任制

组织专门的技术培训,提高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能力,同时培训一批新型农牧民,一点带面的完成全旗农牧民的培训工作,从而使其开阔眼界、创新思路,使得草原生态保护与发家致富更好的结合起来;并且在种植的过程中确立服务责任制,开展技术人员定点服务制度,同时加大草原保护的宣传力度,保证补奖机制落到实处。

7.3建立健全牧草良种补贴的数字化管理网络

通过统一的管理平台,配备相应电脑、GPSPDA、照相机、投影仪、档案柜、车辆等硬件设备,形成工作效率高、程序畅通的管理网络。

8  经费概算及时间进度

  8.1经费概算

2013年我旗牧草良种补贴总面积为95.09万亩,补贴总额1350.9万元。其中补贴2010年以前优质多年生牧草保留面积50.9万元;2013年新建的多年生牧草500万元;补贴2013年新建的一年生牧草200万元;补贴2012年饲用灌木保留面积300万元;补贴2013年新建的饲用灌木300万元。

 8.2时间进度

20135月开始到201312月结束。20135月—6月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项目区进行宣传、调查、登记等前期工作,编写《鄂托克旗2013年草原生态保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20136月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实施方案编制;201378月进一步核实多年生、一年生牧草和饲用灌木种植情况,并进行GPS定位、上图,建立牧草良种补贴档案;20139月对一年生牧草进行核实,201310月对多年生牧草进行核实,201311月对饲用灌木进行核实。201312月对核实结果在嘎查(村)、苏木(镇)和农牧业局进行张榜公示10天,相关部门在1230日前对公示内容无任何异议的核实合格种植户给予相应补贴,对标准不合格的种植户将不予兑现补贴。同时做好项目软、硬件准备工作,迎接上级检查核实。

项目实施进度表(2013年)

        

时间

 

内容

12-5

12-6

12-7

12-8

12-9

12-10

12-11

12-12

宣传、调查、登记等前期工作

 

 

 

 

 

 

 

 

编制完成实施方案

 

 

 

 

 

 

 

 

 

 

 

进一步核实种植情况,进行GPS定位、上图,建立牧草良种补贴档案

 

 

 

 

 

 

 

 

 

核实一年生牧草

 

 

 

 

 

 

 

 

 

核实多年生牧草

 

 

 

 

 

 

 

核实饲用灌木

 

 

 

 

 

 

 

 

公示、发放补贴,上级核实

 

 

 

 

 

 

 

 

    9  保障措施

9.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为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工作的领导,我旗成立补奖机制领导小组,以旗人民政府旗长任组长,分管旗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落实补奖机制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农牧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重大决策,处理日常事宜,编制补奖机制实施方案,保证补奖机制的落实。各苏木、嘎查也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组织保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的工作格局,为全面落实补奖机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9.2强化项目公示

实行生态建设奖励办法在嘎查(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领取奖励的牧户姓名、奖励面积、奖励标准、奖励金额和设施设备数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旗农牧业局、财政局设立奖励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9.3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虚报奖励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奖励资金,不得用奖励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如出现违纪和违法行为的,除追回奖励资金外,还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

9.4抓好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核查

旗农牧业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奖励办法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种植业结构调整、确立“为养而种”目标和畜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级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核查和指导,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核查,认真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不走样,充分体现自治区的惠农政策。

9.5切实做好技术推广和良种推介工作

旗农牧业局组织科技人员做好各类牧草种植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提高先进技术的入户率和覆盖率,同时负责全旗多年生、一年生和饲用灌木的种子推荐工作。

9.6经费保障

草原生态保护工程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我旗将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搞好补奖机制的各项工作,并把补奖机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补奖机制的顺利实施。

10  效益分析

《鄂托克旗201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极大提高农牧民种植多年生、一年生牧草和饲用灌木的积极性,更加有效的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具有极其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0.1 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种植多年生、一年生牧草和饲用灌木,尤其是苜蓿、青贮玉米和柠条等优质品种,可以显著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保证农牧民增产增收;同时也有利于我旗种植业结构调整,确保我旗种养殖业科学、快速、健康发展,而且随着我旗草产业的不断发展将为我旗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这对促进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10.2 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鼓励种植优质、高产品种,逐渐淘汰低产作物,使得农牧民的产品品质、价格等方面在市场竞争中占有利地位,增加农牧民收入,形成特色产业。同时在这过程中将不断培养农牧民的市场意识和经济观念,使农牧民能够自主参与市场竞争。

    10.3 生态效益分析

由于我旗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乔木的种植,而多年生和饲用灌木具有耐旱节水,繁殖容易,生长稳定等特点,一般成活后三五年后就可发挥显著的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调节气候等生态效益,这对我旗的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