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农牧业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41/2013-02836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 发文日期:2013年04月08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 工作决定的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农牧发〔2013〕27号 | 主 题 词:安全生产 通知 |
各二级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
工作决定的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根据《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方案的通知》(鄂安委会发〔2013〕9号)和《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鄂政发[2013]10号)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决定》提出的新形势下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依托,真正把安全培训作为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根本途径,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降低事故数量,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到
“十二五”时期末,渔业船舶、动物疫病防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证上岗,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具体措施
(一)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1、各二级单位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培训资金。
3、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制定全年“三项岗位”和全员培训计划,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二)切实履行安全培训监管和组织领导工作
1、各单位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总体布局。要对宣传贯彻《决定》作出专门部署,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与总结谋划年度安全培训工作相结合,紧密联系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2、各单位要学习贯彻《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鄂政发[2013]10号),加大对安全培训的投入力度,提高对安全培训的重视,保障安全培训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三)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一是检查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情况;二是检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以及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各二级单位对“三违”行为处罚、安全培训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学习宣传阶段(
(三)落实总结阶段(
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决定》情况认真进行分析总结,结合《决定》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依法开展员工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努力把《决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贯彻落实《决定》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请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请各单位于
电 话:621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