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农牧业局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呈报二〇一三年农牧业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41/2013-02833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发文日期:2013年04月0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呈报二〇一三年农牧业工作安排的报告
文  号: 鄂农牧发〔2013〕23号 主 题 词:工作安排 报告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呈报一三年农牧业工作安排的报告

 

旗人民政府:

2013年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现代农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中心,努力实现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了全面实现既定目标,我局将2013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3年全旗农牧业工作基本思路

2013年我旗农牧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1号文件、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旗委十四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城乡统筹、集约发展,以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为核心,以生态改善和农牧民增收为目标,努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规模化,实现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业务工作

全面推进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

1、草原生态建设工作。完成新建多年生优良牧草10万亩、一年生优良牧草20万亩、饲用灌木30万亩;完成草地围栏120万亩;完成草原鼠害防治20万亩、虫害防治8万亩。

2、规范草牧场流转行为,加强草原执法工作。一是加强草牧场流转工作的规范。要进一步完善草牧场流转合同的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鄂托克旗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申请表》,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草牧场流转相关手续;二是进一步规范征占用和使用草原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草原征占用的审核批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把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批,对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征占用草原的重大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公开曝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加大对人为破坏草原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2012年赛乌素地区开垦草原的恢复工作和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建立健全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做好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服务平台和仲裁机构,全力推进服务平台电子信息化和仲裁庭规范化建设;四是坚决落实禁休牧和草畜平衡政策,严格兑现草原生态建设奖补政策。

加快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优化农牧业生产布局

1、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户建设。对已建成的现代草原畜牧业示范户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技术服务和建档立卡工作。积极鼓励舍饲养殖规模,达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增加牲畜头数,加大出栏。对基础条件好、实力雄厚、有强烈发展意愿的户子,待市级资金下达后,按照建设方案稳步推进。

2、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序流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强化用途监管,杜绝流向非农非牧用地,特别要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土地草场准入和监管制度,引导城镇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牧区流动,带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南部沙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建设以1000亩为一个作业区的小型现代农牧业园,真正实现耕地规模化、灌溉节水化、种植良种化、耕作全程机械化的示范点。2013年,要进一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坚持立草为业,为养而种,以种促养的理念,年内建成土地规模经营基地1.5万亩。

3、设施农业建设。针对当前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使用率低、经营管理水平及效益不高等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推广部门及社会聘用技术人员的技术专长,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对不合理的棚室结构进行技术改造,大力推广适合本地气候条件的建棚模式及科学、经济、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设施农业建设,促成已开工的基地尽快投入生产。2013年,完成建设设施农业1000亩。

4、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2013年,重点推广玉米新品种应用,新品种推广达到20个以上,科技贡献率达到60 %;加强配方肥宣传及整村、整乡建制推进,将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落到实处,实实在在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保障;完善全旗农技推广网络建设,强化基层推广服务中心的建设,计划建设乌兰镇、蒙西镇、木凯淖尔镇的农技推广服务站;计划录制专题宣传片1个,开展培训讲座12期,培训农牧民3000户,印发各类资料4000份。

以农牧业规模化、信息化为核心,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一是积极引进新的龙头企业,使农畜产品加工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单一产品向系列产品转变,发展名牌产品,不断增强对农牧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二是支持发展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使企业与农户有效连结,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共同体。鼓励和引导农牧业龙头企业、种养殖能人、技术人员等力量,发挥各自优势,牵头创办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三是加快水产品养殖结构调整力度。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推广等有效措施,积极引进名特优水产新品种,对已成功引进,养殖技术比较成熟的螺旋藻、罗非鱼等进行规模养殖,以提高水产品的养殖效益;四是利用全旗农牧业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信息收集、发布、反馈、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健全sIcG体系完整、手段先进、运行高效的鄂托克旗农牧业@eVqfO8yK&CyCBHn^n0gl JJ)oad9PcY96s9Kr XB4MbUNo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信息传输Hm8PdaWRG1fQFJGse02%0G7GMK&*HfENrW1 F1ntf(j0%TafHR网络化,信息发布媒体化,以及时、准确的市EiUH8IJWI6场信息引导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提高农yxZIp-)%CnzH HoH0s%hs牧业经济运行质量。

全力开展家畜改良及品种资源保护工作

2013年,完成更新巩固新建配种站30个,同时更新配套配种仪器设备;继续做好绒山羊、细毛羊、肉牛良种补贴工程,完成250只优质绒山羊种公羊、50只超细型细毛羊选调、补贴工作;加大畜牧业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培训及服务力度,继续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在赛乌素集约化养殖区高科技畜牧业试验示范园开展绒山羊增绒、肉羊快速育肥、绒山羊种羊培育试验等工作;继续推进绒山羊保护区建设,在维持200群核心群的基础上,继续提高种群中个体生产性能;完成1万份羊绒细度测定工作,结合体型、外貌测定结果,淘汰劣质种羊、选育优质种羊;加强种畜禽动态监测体系,加强种畜禽输入输出的监管,进一步扩大人工授精家畜数量和覆盖面。

以动物疫病预防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为保障,促进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

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发挥旗、苏木(镇)、村(嘎查)三级动物防疫体系作用,构筑强大的疫病防控堡垒。加大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强羊痘等普通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治疗,确保无疫或不发生大疫;实行100%强制免疫,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作用,有力打击动物卫生、兽药经营市场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加大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及免疫效价监测和布病防控监测净化工作,要对全旗所有种畜场、散养种畜、奶牛100%进行布病检测,对所有牛羊养殖户,按牲畜量的5%进行布病检测;改善全旗动物防疫体系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各苏木镇动物防疫监督站的配套设施;抓好普通病防治及驱虫药浴工作,尽量减少病害损失,提高养畜效益;继续实行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力争做到不漏检,不错检,严把检疫关,双管齐下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强化兽药 GMPGSP后续监管,促进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建立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信息系统,健全兽药数据库,推进兽药审批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GSP,对兽药经营企业重新许可发证;对全旗动物饲养、屠宰、加工、经营等场所,推行“过程监督、风险控制、可追溯管理”模式,以此建立“预防性监督、常态化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农作物和饲草饲料作物病虫害测报和防治工作,力争把病虫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成立鄂托克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各苏木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高毒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等从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清理整顿、严格管理;继续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建设和完善农畜产品、农牧业投入品、农牧业环境质量、药物残留等综合性监督检测中心,开展肉类、奶食品类、蔬菜瓜果类等农畜产品的无公害检测工作;开展“三品一标”产品认证,争取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围绕畜禽、植保植检、动物防疫、种子、肥料、饲料、兽药、渔业等方面,深化农牧业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非法征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强化渔政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水产科技推广培训,配备水产品检验、化验设备。进一步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防止不合格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为全旗农牧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继续加强农牧业重点项目建设和落实惠农惠牧政策

2013年,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完成休牧70万亩、划区轮牧50万亩,补播草地10万亩,人工饲草地建设2万亩;继续完善沼气建设,建设2011年剩余沼气项目户用沼气800户、服务网点7处及2012年沼气项目户用沼气400户、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6处、服务网点10处;继续实施好农作物种植良种推广补贴、畜牧业良种补贴等惠农惠民工程;提高玉米、油料等农作物和奶牛、母猪等畜种的入保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提高农牧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以转移支付监审为主,对嘎查村进行跟踪审计,及时了解税费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加大对农牧民来信来访的核实处理工作,积极完成农业部农牧民负担监测点的动态监查和数据报送工作;完成对嘎查村的债权、债务的监控及财务审计工作,防止新的债务产生;抓好“三资”清理收尾工作,在2012年的清理工作成果为基础切实做好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后序管理工作。另外,在抓好在建项目的同时,要积极主动争取续建项目、新项目。

农牧民科技培训及扶贫工作

1、农牧民科技培训。重点在加快发展农村牧区科技教育,致富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政策、能经营、会管理、掌握新技术的新型农牧民上下功夫,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主线,开展新型农牧民培训。通过整合农牧业科技信息资源,健全全旗农牧业信息网及技术咨询服务热线。组织农牧业科技人员、聘请自治区、市农牧业专家,深入嘎查村开展专题培训。通过进村办班、入户指导,播放电视、录像等多种形式,努力推广模式化栽培、大小畜改良配种、模式化养殖、紫花苜蓿种植及产业化生产、动物营养搭配、畜病防治等农牧业适用技术,使科技在农牧业生产中的贡献率逐步提高,促进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种养殖业效益。

2、扶贫工作。按照旗委政府对扶贫包扶工作的要求,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抓机遇,求发展,夯基础,求实效,在扶贫项目制定上,采取“三结合”的原则,即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相结合,与当地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相结合,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认真做好扶贫包扶各项工作。

三、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严格执行旗委政府关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规范会议活动及文件简报,规范出访、考察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行为,深入开展“双创双争一评议”和“下基层、解民忧、帮民富”等活动,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全旗农牧业经济发展各个方面。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密切配合、整体推进的格局;二是细化发展目标,量化工作任务,硬化推进措施。对于今年的每一项重点工作都制定明确的落实措施和实施步骤,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三是健全抓落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重大事项督查、一般事项督办等措施,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四是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接受民主监督,强化约束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兴农牧、依法治农牧,从而推动勤政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促进农牧业经济全面发展。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确保廉洁从政监督到位

围绕发展现代农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牧业信息服务、动物疫病防控、土地草牧场流转市场及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优化发展环境,杜绝损害农牧民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业风气明显改善。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区级文明单位

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继续把诚信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的突破口,在职工干部中大力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抓住宣传、教育、实践、整改、保障五个关键环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坚持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政治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完善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努力创建区级文明单位。
  加强综治稳定、安全生产、信访接待和普法工作,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全力抓好全局的综治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建立健全综治网络,加强信访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一三年四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