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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 |
发布机构:旗纪委 | 发文日期:2016年01月07日 |
名 称: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鄂托克旗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 |
文 号: 鄂旗纪发〔2016〕1号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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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旗纪发〔2016〕1号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鄂托克旗委组织部
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苏木镇党委,旗委各部、委、室,旗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党委(总支、支部),各企业党委: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15〕142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发〔2015〕12号)、《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县处级以下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15〕85号)和旗委的部署要求,2015年度全旗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现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关键动作之一,也是重中之重,直接关系专题教育的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借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做法,认真贯彻党章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规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规执纪、抓好整改,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取得好效果,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深化学习研讨成果。继续深化“三严三实”学习教育,使准备民主生活会的过程成为思想认识再提高的过程。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三严三实”的检验标尺,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梳理参加专题党课和专题学习研讨情况,重点看是否掌握了“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认清了不严不实的严重危害、强化了从严从实的行为规范,查漏补缺、巩固成果,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综合运用班子、个人、组织和群众的力量、采取座谈走访、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群众和党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分别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反馈。领导班子要认真查找践行“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听取下级组织、分管领域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注重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中,从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细节小事中,筛查问题、找准症结。旗委组织部将通过调阅材料等方式掌握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征求意见情况,综合运用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巡视工作成果,结合审计、信访等情况,帮助查找并点明问题。
(三)上报会议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各参加活动单位要制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经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两周,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上报旗委组织部批复,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召开会议。
(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安排充足时间,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力争把矛盾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前。谈心谈话做到“三必谈”,即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谈。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重点谈遵规守矩上的差距和不足,谈自身和对方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谈透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形成共识。
(五)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要亲自撰写发言提纲。要对自身存在的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深查细找,认真梳理;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剖析,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要发挥正反典型镜鉴作用,对照先进典型的精神境界,反省立根固本的差距,检视党性锻炼的不足;汲取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认清放松自我修养、理想信念滑坡的严重危害。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主要负责同志的发言提纲由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字数掌握在6000字左右,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字数掌握在3500字左右。
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时间进度。2016年1月底前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日程安排。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可根据班子成员人数多少作适当调整,时间服从质量。(3)会议程序。会议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一是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对照检查;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对照检查发言并开展批评;三是上级联系领导或上级党组织出席会议的同志点评;四是主要负责同志作小结发言。(4)参会人员。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纪委、组织部门有关同志。(5)会议材料。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专题报告等。(6)其他要求。在不同班子中任职的领导干部,要参加其所任职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二)自我批评要敢于解剖自己。民主生活会上,主要负责同志要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要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自已的成长进步经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把自身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见人见事,不能遮遮掩掩、泛泛而谈。主要看是否真正查摆出了不严不实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是否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是否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
(三)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都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开展批评,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相互批评要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事例说话,防止不痛不痒、蜻蜓点水,不搞无原则的纷争。主要看班子成员之间是否相互提出批评意见,批评是否触及主要问题,是否做到了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形成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达到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
四、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建立整改清单。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将教育实践活动尚未整改到位的“四风”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内容,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要聚焦具体问题,细化措施,做到整改进程和整改效果可检查、可监督。问题整改要分类施策,可以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 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要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落实完成时限;需要组织协调解决的,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整改清单兑现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开展专项整治。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治理。各地各部门要把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逐项排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对顶风违纪、贪污谋私、徇私枉法的,坚决予以查处。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合理解决。
(三)强化立规执纪。根据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情况,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要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加强对遵纪守规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会议方案,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作出周密安排,于民主生活会召开10天前报旗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主持起草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带头撰写发言提纲,以身作则、当好标杆,以上率下、示范推动,确保民主生活会有序有效开展。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二)加强督促指导。旗纪委、旗委组织部和旗直机关工委要分头参加指导各苏木镇党委、旗直部门民主生活会,并通过派干部列席会议、随机走访抽查、督导巡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查,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取得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大力宣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本地本部门民主生活会的好做法好经验,广泛营造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期间印发的《鄂托克旗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群组发〔2014〕27号)和《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通知》(鄂旗党组通字〔2015〕58号)文件要求,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促进全体党员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结合开展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鄂托克旗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