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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6年06月06日 |
名 称: 关于印发《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旗纪办发〔2016〕10号 | 主 题 词: |
鄂旗纪办发〔2016〕10号
关于印发《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苏木镇党委,旗委各部、委、室,旗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党委(总支、支部),各企业党委:
现将《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办公室
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纪办发〔2016〕16号),为进一步强化全旗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政治意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发挥纪律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治本作用,旗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党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和全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创新、巩固、提高”为基本遵循,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当标兵”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宣传思想和舆论引导水平,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学习会
各苏木镇、各旗直部门要继续深化“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结合“两学一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要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和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的学习宣传,要将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计划,通过开办专栏、组织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保证学习效果,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增强自信。要继续做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同时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的宣传、解读、教育和培训。在活动期间“两学一做”活动办至少组织1次“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专题学习会。
(二)组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
各苏木镇、各旗直部门既要做好正面引导,又要利用反面“活教材”搞好警示教育。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至少2部正反教育片,观看至少1部廉政微电影。组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各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纪、固根守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走群众路线,常上网看看”廉政宣传活动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习近平总书记向广大领导干部发出了通过网络走好群众路线的号召,作出了明确的方向指引。全旗各级纪检组织要主动发声,主动融入,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要在知名网站、论坛、社区和微博等平台上至少发布1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章或网络评论文章,关注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旗纪委微信公众号。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真正让“走群众路线,常上网看看”成为新常态。
(四)组织开展“以文化人、以德育人”廉政教育活动
各苏木镇、各旗直部门要挖掘传统文化与民族文化中的廉洁内涵和文化元素,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要结合实际开展展览展示、演讲、知识竞赛、辩论赛、廉政文化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弘扬传统文化,传播廉洁理念。
(五)组织开展“争做廉内助、共树好家风”家庭助廉活动
以“争做廉内助、共树好家风”为主题组织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编印发放传统家规家训宣传册、家庭助廉倡议书,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充分发挥贤内助的重要作用,要当好宣传员、防护员和监督员,更要以良好的言行,带动和影响家族成员,建立以俭为美、以廉为荣、以和为乐的良好家风。筑牢家庭防线,营造廉洁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把本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严抓实抓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全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围绕提高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台、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结合微博、微信新媒体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四)高度重视,做好总结。各单位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报旗纪委宣传部(外网邮箱eqjwxjs@163.com)。同时,要认真总结,于7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旗纪委(附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旗纪委宣传部:党政大楼210室,联系人:万婷、刘纯,联系电话:6212902)。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办公室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