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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6年06月15日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旗纪办发〔2016〕12号 主 题 词:

 

 

 

 

 

 

 

 

鄂旗纪办发201612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

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各部室:

    现将《鄂托克旗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办公室

                            2016年6月15

 

鄂托克旗纪检监察机关

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提高全旗纪委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效,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内纪办发201511号)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鄂纪办发201518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现就开展全旗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高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和旗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转”,以突出主业、聚焦中心、强化监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巩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配备、组织体系、履职能力、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等工作。本着统筹把握、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继续细化责任,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取得巩固性成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基础保障。

    二、巩固提高主要措施

(一)继续强化干部队伍,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1.强化苏木镇纪检干部队伍。通过苏木镇换届工作,配齐配强苏木镇纪委干部队伍,优化苏木镇纪委委员结构,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继续坚持苏木镇纪委书记实行单设,配齐配够专职纪检干部,保证苏木镇纪委达到纪律审查工作最低法定人数要求。(牵头部室:旗纪委组织部;完成时间:20169月底)

    2.继续强化纪委派驻机构队伍。加快全旗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进程,全面落实旗纪委向旗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配齐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协作机制、派驻机构向旗纪委报告工作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向旗纪委述职述廉制度、派驻机构及其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督查和问责制、派驻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工作机制制度,通过有效方式,强化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管理体制,理顺派驻监督体制。(牵头部室:旗纪委组织部;完成时间:20169月底)

    3.建强旗纪委监察局机关队伍。做好旗纪委换届工作,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进一步畅通队伍的进出渠道,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得来,让更多优秀纪检干部走出去,使纪检监察岗位成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优化旗纪委及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以突出主业、聚焦中心、强化监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完成旗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和职责梳理工作。优先增加纪检监察室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配备,提高从事监督执纪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比例,保障70%以上的力量用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牵头部室:旗纪委组织部;完成时间:20167月底前)

    4.加强培训教育,发挥纪检监察队伍的执纪监督作用。科学规划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纪检组新调入干部初任培训、新任职领导干部岗前培训以及案件查办专项业务培训等工作。通过自办培训班、组织学习研讨、以上带下、参加调训、外出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中存在的“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问题。(牵头部室:旗纪委组织部;完成时间:20167月底前完成新配备的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全面规范纪律审查工作。

    5.突出规范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抓细抓实纪律审查工作,牢固树立纪律理念和纪律思维,将党纪充分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教育干部、挽救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即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以及免职、停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手段,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应。(牵头部室:各监督执纪科室;完成时间:201610月底钱)

    6.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继续完善旗纪委、苏木镇纪委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接访、保密等规章制度,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规则,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在苏木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建立群众适用的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平台,为群众举报提供更多便利。(牵头部室:旗纪委信访室;责任单位:旗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各苏木镇纪委;完成时间:201610月底)

    7.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制度,把苏木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受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统一纳入旗纪委线索管理平台集中管理,并严格按“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对较为重要的问题线索,要统一调度,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审查。(牵头部室:旗纪委案管室;责任单位:旗纪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组、各苏木镇纪委;完成时间:201610月底)

    8.规范案件审理和纪律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旗纪委审理室结合本地实际,规范本级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乡案县审”。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规范纪律审查工作协调配合长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配合部室:旗纪委审理室,旗纪委案管室;完成时间:20169月底)

    (三)进一步加强装备建设,努力提升保障水平。

    9.继续增强办案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好中央纪委、财政部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099)、《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10),以及《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旗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厅发〔20096号)和《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厅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健全办案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标准化谈话室,配齐配强信息化办公设备、摄影摄像取证设备和办案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不断提高基层监督执纪问责保障水平。建立园区管委会标准化谈话室,并配齐信息化办公设备、摄影摄像取证设备和办案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强化苏木镇纪委办公办案设备的配备,督促指导建立规范办公办案场所和配齐配强办公办案装备,增强园区管委会及苏木镇纪委办公办案保障力。(牵头部室:旗纪委案管室,配合部门:苏木镇纪委;完成时间:201610月底)

    10.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自治区纪委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提高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依托新媒体开通互联平台,及时收集信访举报,权威发布工作动态。(牵头部室:旗纪委办公室;完成时间:201610月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旗纪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活动开展有组织保障。

    组  长:武占宽(旗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乌云特古斯(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乔治华(旗纪委副书记)

        石永峰(旗纪委副书记)

    成  员:奇巴雅尔(旗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陈宝仓(旗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宝仓同志兼任。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办公室                  2016年6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