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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9/ |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旗纪委监察局 | 发文日期:2016年02月22日 |
名 称: 关于三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 |
文 号: 鄂旗纪通〔2016〕1号 | 主 题 词: |
关于三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鄂托克旗纪委监察局于春节期间组织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公款消费或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规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以及赌博等突出问题。从督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被督查单位干部职工都能坚决贯彻党的纪律相关要求,但也有少数单位个别干部职工不遵守工作纪律、顶风违纪的问题,现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鄂托克旗房管局棋盘井分局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检查中发现,2016年2月2日上午,旗房管局棋盘井分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工)上班期间用手机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在宿舍看孩子、提前签退。旗纪委给予鄂托克旗房管局棋盘井分局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刘强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检查中发现,2016年2月4日上午,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外出人员未填写临时外出登记表,未严格履行考勤制度。旗纪委给予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穆凤智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旗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检查中发现,2016年2月4日下午,旗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贺宁、刘海平(实习生)上班期间用手机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萨如拉带孩子上班。旗纪委给予旗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及萨如拉、贺宁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王友林进行诫勉谈话。
这三起典型问题的出现,说明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相关规定,坚决纠正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对各级规定、意见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打擦边球。旗纪委将继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贯彻落实工作纪律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所在组织和领导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