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监察局

关于对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参观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问题的通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9/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旗纪委监察局 发文日期:2016年03月14日
名  称: 关于对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参观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问题的通报
文  号: 鄂旗纪通〔2016〕2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参观

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问题的通报

 

2015116,旗纪委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全旗党员干部参观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鄂旗纪办发〔2015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2016229前由主要负责人带头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带头组织学习讨论,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吸取各类腐败案件的深刻教训,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

《通知》下发以来,各经济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和绝大多数旗市直部门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不误、两促进”,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时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并认真做好参观反馈表、活动情况报告、心得体会文章等材料的报备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接受了教育,强化了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但也有部分单位对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未按要求组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报送相关材料,影响了全旗警示教育活动整体效果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未按要求组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通报如下:

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旗文联、旗报社、旗新农办、旗房屋征收管理局、旗土地收储中心、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旗群众体育活动管理中心、阿尔寨石窟研究院、旗地志办,旗盐务管理局、旗气象局、旗邮政局、旗烟草专卖局、旗公路管理工区、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旗建设银行、旗农业发展银行、旗工商银行、旗人寿保险公司、旗人保财险公司。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组织观念,严明组织纪律,现对以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予以通报批评,并于2016330日前上报参观反馈表、活动情况报告、心得体会文章等材料。此次通报将计入各单位年终考评成绩,全旗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3月14

 

 

 

 

 

 

 

 

 

 

 

 

 

  抄送:盐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邮政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公路管理工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设银行、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工商银行、市人寿保险公司、市人保财险公司

  鄂托克旗纪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