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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 |
发布机构:旗纪委 | 发文日期:2017年05月31日 |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委监察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旗纪办发〔2017〕26号 | 主 题 词: |
鄂旗纪办发〔2017〕26号
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纪委监察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派驻纪检组,机关各部、室:
现将《鄂托克旗纪委监察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鄂托克旗纪委监察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旗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23号)、自治区《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鄂托克旗《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鄂托克旗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推进鄂托克旗纪委监察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大意义。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党规是党员思想和行为的具体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发展,是我们党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始终坚持的行动指南。做合格党员是对每名党员的基本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确保旗纪委监察局广大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建设更加富裕富有、更加美丽美好、更加繁荣繁盛的现代化鄂托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明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目标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三个坚持”,实现“三个增强”“三个确保”。即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动鄂托克旗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本原则。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做结合、务求实效。具体要把握以下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把查找解决问题贯穿全过程,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效果。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
——注重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防止本单位学习教育“灯下黑”。完善示范引领机制,继续开展本单位与包扶嘎查村结对帮学活动。
——选树先进典型。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在全体党员中培树“实干奉献型”“岗位标兵型”等先进典型,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
——坚持常抓不懈。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二、主要内容
(一)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夯实“学”的基础。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鄂托克旗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旗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6〕32号)、《关于以“坚持‘六个一’,争当鄂托克先锋”为载体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鄂旗党办发电〔2016〕1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六个一”学习机制,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党员干部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1.制定一个学习计划。把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及学习要求,印发到各苏木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及机关各部室。
2.掀起一轮学习热潮。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采取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读书报告会、周末大讲堂、支部学习会、周五集中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学习党章党规,要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
3.编印一份学习资料。编印一份既有党章党规内容,又有相关案例的学习资料,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抓实“做”的关键。各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围绕“四个合格”分专题组织高质量的集中学习研讨,开展合格党员标准大讨论,进一步细化不同层面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围绕中心有作为、关键时刻当先锋,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会中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在全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情况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纪检监察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备查。印发自查表,深入查找纪检监察干部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遵规守纪、道德操守、能力素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抽丝剥茧,查找根源,拉出问题清单并建档立卡;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研、走访座谈、听取街谈巷议、上门家访等形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对相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谈心谈话,针对查摆问题情况,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备查。通过多种方式,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条配套规定、市委21条具体意见和我旗22条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
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人本色。
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奉献内蒙古,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
(三)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查找解决问题,落实“改”的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把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自查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摆进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牵头负责人、完成时限,逐一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提高整改效果。对问题台账情况,能够及时反馈的,要第一时间向党员干部群众反馈。各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查找问题要建立清单,持之以恒抓好整改。
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谈心谈话要经常,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各党支部要对照反面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推进方式
(一)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要带头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要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时刻检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开展1次集中党性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授1次专题党课,以支部为单位集体过好1次组织生活,机关党委组织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免疫力。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积极探索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服务群众、过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旗直机关工委备案,建立“三会一课”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三)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以服务中心、建强队伍为重点开展“活力党建”,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夯实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要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期进行换届,选好党支部班子,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坚持把补齐党建短板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任务,找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巩固拓展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成果,及时梳理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研究确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措施。
(四)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各党支部要倡导党员“戴党徽、亮身份、作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深化党员志愿服务,结合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组织党员志愿者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业余时间,开展扶危济困、社区事务、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社会公益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依托“智慧党建”提升学习教育水平。适应信息化迅猛发展对学习思维方式的深刻影响,推广“智慧党建”模式,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手段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软件运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和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以信息化手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旗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旗纪委组织部、旗纪委办公室、旗纪委宣传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建立责任清单。纪委组织部要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加强督促指导。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增强主责意识,把“三会一课”各项要求落到支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委局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体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二)强化督查指导。要注意利用“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重大会议等重要节点,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各班子成员要建立联系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带头搞好学习教育,又要督促指导联系点的学习教育,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将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健全完善以党支部为主体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以党支部主体的责任落实机制,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以制度化保障常态化。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积极编写信息,及时宣传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大力营造“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氛围。注重发现、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党员,让广大党员学有标杆、做有榜样。
中共鄂托克旗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