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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旗人民的一封信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6/ |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6月25日 |
名 称: 致全旗人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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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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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第25个全国土地日致全旗人民的一封信 |
尊敬的鄂托克旗广大人民群众: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坚守保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事关国家粮食安全。随着全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屡禁不止。这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也扰乱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并经过批准,方可依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凡未申请并经批准的,均为违法违规使用土地,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
农村牧区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以上行为凡是占用耕地的,一律从重处罚。”
土地是全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严格履行土地管理制度,以实际行动保护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为共同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请大家认真履行国家土地政策的相关规定,合理、节约用地,切实保护好我们身边的每一寸土地,决不违法违规用地。为我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25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祝全旗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