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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6/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06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旗国土资发〔2017〕142号 主 题 词:

各内设股室、二级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201776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第二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纪律意识,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局党组决定7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市纪委、旗纪委全会精神,以“学党章、学条例、受教育、守纪律”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促进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心中有组织、心中有纪律、执行讲纪律、行为守纪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警示教育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各股室、分局所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在遵纪守法中促进工作开展,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警示教育与“两学一做”、从严治党相结合。警示教育活动要围绕“两学一做”、从严治党开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持警示教育与标本兼治相结合。要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查办典型案件,促进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又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三、警示教育的对象

全旗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

四、活动内容

以正反两个方面教育为主,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廉政党课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开展廉政宣讲活动。邀请旗纪委或检察院领导进行授课;局党组书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以案说法,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警示教育案例剖析。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在国土资源系统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最直观的形式让干部职工接受震撼心灵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三)开展党纪条规大家学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组织干部职工结合所学党纪条规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

(四)开展党纪条规知识测试。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党纪条规知识测试。

(五)开展廉政谈话和查找廉政风险点活动。局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长与全局股室长以上及重点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活动。同时对广大群众和单位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要进行个别廉政谈话提醒。各股室、分局所根据工作岗位自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六)开展违反党风党纪自查和专项督查活动。各股室、分局所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党章和党内条规就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和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纠正“四风”及各级巡视反馈国土资源开发等领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要做好自查记录,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于7月15日前向旗局党组报送自查报告。局纪检监察室将协同派驻纪检组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有违纪违法问题的责任人及时进行通报和查处。

(七)开辟廉政专栏。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廉政专栏,及时将我局落实“两个责任”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八)组织廉政参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监所或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参观,以身说法,通过参观学习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反腐倡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瑞 雪  党组书记、局  长 

副 组 长:苏雅拉图  常务副局长

          郝 亮 骞  党组成员、副局长

乌    都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建 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文 慧  党组成员、执法监察队队长

          宋 明 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其 其 格  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

成    员:巩 乐 青  办公室主任

韩    平  工会主席

赵 剑 锋  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 海 燕  财务室主任

段 瑞 峰  地环股股长

高 春 雷  地质环境治理与征费股股长、用地股

          副股长

          杨    平  政策法规股股长执法监察队副队长

          张    瑾  矿权股股长

          郝 中 华  规划股股长

          王    顺  用地股股长

          郝 慧 淳  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高    燕  报批中心主任

          图力古尔  征地办主任

          张    甜  地籍测绘股股长

          张 永 强  综合地质博物馆馆长

          党    强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李 海 亮  执法监察队副队长

          高 生 仁  棋盘井分局局长

          米 云 鹏  蒙西分局局长

          苏    和  阿尔巴斯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冯 浩 轩  乌兰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所长

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室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推进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围绕活动内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真正促进干部职工从思想深处筑牢遵守党纪国法的防线。要注重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形成对干部职工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做到有档案、有图片、有资料,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己所观所学所闻所悟,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真正从思想和灵魂深入谈认识、谈心得。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纪检监察室要对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开展、流于形式、应付差事的,要及时督促改正,对不履行职责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同时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