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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系统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2-12054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2年02月2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文  号: 鄂林党发〔2012〕6号 主 题 词:普法 依法治理 要点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2012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六五”普法规划,切实做好全旗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旗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旗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扩大),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鄂托克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加大林业职工学法用法力度,全面提高林业工作者和广大林农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各项林业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为全旗林业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创建“平安林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在统一学习共同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林业工作的实际,广泛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宣传,不断扩大社会认知度。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相关的、新颁布的、与部门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突出普法重点,把握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注重广泛性,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促进部门依法行政进程。

(一)深入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在林业系统中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知识,培育宪法意识,突出加强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促进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

(二)重点开展旗委统一安排的法律学习宣传。按照旗委依法治旗办的统一安排,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行政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旗委依法治旗办下半年组织的统一命题普法考试。

(三)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围绕林业各项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天然林保护、林业行政执法、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管理等各项林业工作的开展,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广大林农迫切需要掌握的林业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推进生态立旗战略和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四)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环境保护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工会法》、《安全生产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招投标法》、《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培养林业职工和林农守法观念,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引导林业干部职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要求,以林业各项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天然林保护、林业行政执法、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管理等各项林业工作的开展为依托,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为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依法行政、民主法制建设等依法治理工作,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包金山 (鄂托克旗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卢国锋(鄂托克旗林业局党总支书记)

郝文礼 (鄂托克旗林业局副局长)

              仁 (鄂托克旗林业局副局长)

            朱海峰  (鄂托克旗林业局副局长)

            袁清涛  (鄂托克旗林业局纪检组长)

  员:王子义  (鄂托克旗森林公安局局长)

杜世禄  (鄂托克旗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熊自成  (鄂托克旗森防站站长)

            黄其劳  (鄂托克旗资源林政管理站站长)

            苏雅拉  (鄂托克旗绿化办主任)

            代银花  (鄂托克旗林业工作站站长)

 王翻莲  (鄂托克旗林改办主任)

王月芳(鄂托克旗种苗站站长)

赵建雄(鄂托克旗苗圃主任)

杨哈达(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

(二)落实经费,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运转。为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每年投入一定资金作为日常工作经费。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领导干部、森林公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强化法制教育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班子学法制度及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二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到执法过程中,在工作中坚持法律政策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针对我旗林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征占用林地、林地林木流转、安全生产等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坚持严格执法,讲究策略,抓好对涉林矛盾纠纷的依法调解,坚持法律政策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依法做好各类林业纠纷案件、刑事案件的调解和侦破工作,特别防止因办案不公引发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以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进程,全面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制度体系,逐步把执法责任制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依法治理同创先争优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林区创建、加快林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相互融合,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六)统筹安排,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坚持每周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学法考试考核和登记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积极配合旗委依法治旗办公室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视、网站、广播、报刊、专栏、标语、广告牌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质量,扩大影响力。三是提高法制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增强骨干队伍法制宣传能力。四是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报送。五是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研究解决问题的新路子、新方法。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普法 依法治理  要点

抄送:旗依法治旗办

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                  2012214日印发

共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