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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关于印发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2-12138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2年03月23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关于印发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  号: 鄂林党发〔2012〕39号 主 题 词:林业 绩效考核办法 通知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关于印发

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被考核对象,科学合理地运用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组织评先评优、奖惩任用干部、激发队伍活力,结合林业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求真务实、简便易行的原则;
  3、分类考核、计分排队的原则;
  4、注重实绩、着重运用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象为森林公安局,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资源林政管理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林木种苗站,林改办,绿化办,国营场站圃等9个单位。

三、目标内容及赋分标准

目标内容分为共性目标、职能职责目标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共性目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员及车辆管理、宣传教育报到、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及信仿工作,赋分10分,职能职责目标赋分80分,领导班子测评10分。

四、考核办法

1、年终由林业局组织成立验收领导小组,在全面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参照自查报告、社会评论,通过民主评议、查看记录、核实数据,逐项进行考评打分,总分在80分以下为不达标,各二级单位领导也不能参与当年评先选优工作,并予以警告,连续两年不达标,则对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就地免职;总分在80——90分之间不奖不罚,总分在90分以上参加系统联评。

2、要求各二级单位对照目标,首先进行自查自验,并写出自查报告,于1130日以前报局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客观全面,情况真实,数据准确。

3、考核目标单项不打负分,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4、考评验收工作原则上在本年12月中旬完成。

五、奖惩办法

经系统联评,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30000元;三等奖二名,奖金20000元。

宣传报道工作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奖金由单位按报送、采纳的篇数奖给书写通迅报道的个人。

宣传报道工作设个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并发给奖品。

六、加分办法

各单位争取到上级对口部门项目50万元以上加1分,最高加3分。

各单位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和及时总结,年终报送创新工作材料,总结出一项创新材料加1分,最高加2分。

七、考核纪律
  1、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认真对待考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不得搞拉帮结派的非组织活动,不得徇私舞弊评人情分、印象分,严禁泄密。
  2、对违反考核规定的行为,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严重失实的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八、
组织实施

本目标责任书由局长和各股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生效,各股室、二级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期间如有人事变动,由接替人继续执行。

 

 

 

 

0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林业  绩效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旗监察室

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                  20123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