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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系统推进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3/2013-06095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3年04月1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推进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鄂林党发〔2013〕51号 主 题 词:

根据旗委、政府《关于印发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3]20号)文件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塑城市形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着力点,坚持以人为本,实行联动,紧紧依靠干部职工及群众,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实现推进我旗顺利通过2015年自治区测评验收目标。

二、 主要任务

              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党总支中心组制订有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探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力法和途径,形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定期对干部进行综合素质培训,干部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建立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专家咨询、公示、听证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三是建立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开通为群众服务的热线电话、邮箱、QQ等联系方式,并有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四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订规范性文件,简化办事程序,完善“一厅式”服务,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文明服务,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机关勤政廉政的形象;把单位建设成便民、为民“阵地”,使群众对单位行政效能的满意度、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均在85%以上。

              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单位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实践,加强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教育,制订宣传文明守则等行为规范。

              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避难场所,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实行突发公共事件领导问责制,群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满意度达到75%以上;二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工作,确保无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反邪教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杜绝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发生;严密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抢劫盗窃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查处“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平安鄂托克建设,群众的安全感逐年上升;三是局属各单位人员应模范遵守交通规则,严厉惩处闯红灯、乱停乱放车辆、酒驾、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按照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生态鄂托克”建设目标,开展多形式的建绿、认绿、护绿活动,全面提升植被覆盖率,为市民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一是坚持—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动员全单位的力量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二是在全单位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开展各类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志愿服务。

三、创建步骤

创建活动从20124月开始,到20156月结束。

第一阶段:文明建设推进年(20134-201312):主要任务是宣传动员,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在上级指定位置设立大型公益广告牌等形式,确保形成创城氛围;落实整改,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完善档案资料收集,迎接测评、整改落实。

 第二阶段:文明建设提升年(20141-201412)。根据2013年测评所发现的问题继续组织实施创建各项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整理收集档案资料,制定攻坚方案,确保创建的各项指标达标。

第三阶段:文明建设争创年(20151-20156)。按照《自治区文明旗县城测评体系》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助推我旗进入自治区文明旗县城行列。

四、几点要求

㈠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创建自治区级文明旗县城是—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所有局领导,按照分管工作,全面包抓分管单位创建工作任务。林业系统“四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议定推进措施,督促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单位要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压实担子,夯实责任推动工作开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统筹安排,亲自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㈡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发放资料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具体做法和基本要求,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创城提供强力宣传舆论支持。 

㈢ 收集资料,提供保证。各单位要对照《文明旗(县城)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2013年版)》,逐条逐项认真梳理,积极收集相关材料,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㈣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单位要重点加强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单位秩序根本好转。同时,要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单位文明程度,达到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业务优异的“五优”目标。各服务单位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林业行业文明形象。

 

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县城涉林主要任务内部分解表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牵头责任部门

-4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6

社会道德风尚

-52

公益活动

市民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参与率≥70%

问卷调查

绿化办

-7

可持续发展

的生态环境

-28

土地资源管理

-100

耕地、林地保护

征占用林地定额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材料审核

森林资源

林政管理站

-8

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0

城乡基层

创建工作

-110

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材料审核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