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办造字〔2014〕92号)要求,鄂托克旗森防站组织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林办发〔2014〕68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内林办发〔2014〕219号)、《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林发〔2014〕186号)以及《鄂尔多斯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技术方案》等文件精神,并于2014年4月开始在全旗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目前普查外业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鄂托克旗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组织形式
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旗林业局专门成立“鄂托克旗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郝文礼 旗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熊自成 旗森防站站长
成 员:白双祥 旗森防站副站长
任建国 旗森防站工程师
额尼日图 旗森防站检疫员
格日勒朝格图
秦承娟
鄂托克旗林业局同各苏木镇政府协商联合开展此次普查工作。同内蒙古师范大学白小拴教授合作,让其学生在普查期间来鄂托克旗实习,教授制作标本技术。
二、普查方案制定
根据《鄂尔多斯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鄂尔多斯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文件内容,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了《鄂托克旗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鄂托克旗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
三、普查经费及物资筹备
鄂托克普查工作经费主管林业局拨付10万元。
鄂尔多斯市森防站为使各旗县级森防站顺利实施普查工作,统一购置了普查设备和工具。鄂托克旗普查设备和工具有:展翅版27个,三级台2个,整姿台4个,回软器1个,昆虫解剖针5个,昆虫针21管,载玻片2个,盖玻片2个,定性滤纸2个,指形管玻璃和塑料各180个,洗瓶1个,标本盒针插和生活史各50个,吸虫管2个,植物标本夹3个,脱脂棉9个,昆虫展翅镊2个,胶头滴管5个,量筒6个,酒精喷灯1个,养虫盒15个。其他在普查过程中临时需要的工具由东胜区森防站自行购买。
四、技术培训及宣传情况
㈠2014年9月19日-23日,内蒙古自治区森防站在包头市举办了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培训班,鄂托克旗积极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班邀请了各农林大学林业有害生物方面的专家教授进行授课。课程安排包括昆虫学基础知识、昆虫分类专题讲座、常见害虫的识别与鉴定、有害生物标本制作技术讲解、天敌昆虫调查、普查技术方案解读等12门课程,并进行了半天的外业实习、成果展示、方案答疑等活动。
㈡2015年3月17日-20日,鄂尔多斯市森防站在康巴什组织开展了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培训班并于20日召开了全市森防站长会,鄂托克旗森防站同西鄂尔多斯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派业务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鄂尔多斯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解读,林业有害生物标本制作技术,普查调查方法,林木病害分类等。培训后按小组分别进行了普查实习汇报。
㈢在普查开始前,鄂托克旗森防站向广大农牧民及相关单位个人发放《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分两阶段发放调查问卷各300份,收回合格问卷600份。
五、前期准备工作及普查试点推广示范情况
鄂托克旗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坚持以专业队调查为主,群众参与、社会举报相结合的原则;以历史资料为基础、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以质量优先、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以先行试点完善方案,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外来有害生物为主,本土有害生物为辅,以危险性病虫为主,有害植物调查为辅,弄清发生种类(特别是新发生种类)为主,危害程度为辅的原则;以人工林(特别是引种造林)为主,兼顾原始林为辅的原则。
收集林业资源分布图、往年普查资料、历年发生情况、危害种类、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等相关资料,通过汇总摸清了近几年全旗造林绿化情况,造林苗木使用情况及辖区内苗圃、林场、木材加工厂、贮木场等林业相关单位的生产情况及位置。收回调查问卷600份,根据问卷情况,在各苏木镇的协作配合下,确定了人员安排、线路踏查、取样方式等技术细节。组织技术人员对杨、柳、榆树等蛀干害虫进行了详查以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鄂托克旗首先在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进行了普查试点。在试点中,完成了一条路线的踏查工作,调查了红缘天牛、沙柳木蠹蛾等虫种,由于沙柳木蠹蛾是新发现虫种所以生活史还不完善,待今后继续监测调查研究。试点效果良好,可以在其他苏木镇推广经验。
六、普查具体工作情况
全旗共设调查线路35条,代表面积791.055万亩,调查样地13个,代表面积1000亩。普查结果表明我旗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种类有70余种,造成危害和具有潜在危害的有光肩星天牛、红缘天牛、沙柳木蠹蛾、柳毒蛾、灰斑古毒蛾、柠条蓑蛾、春尺蠖、旱柳枯萎病、鼠、兔等10种,其它新发现统计的有17种,其他40余种为零星发现。预测2016年发生面积74.41亩(其中轻度53.93万亩,中度16.38万亩,重度4.1万亩)。共采集制作完成各类标本47套,其中昆虫生活史标本6种16套,病害标本7种15套,鼠害标本2种10套,兔害标本1种5套。拍摄有价值的照片33张。
(一)普查内容
1、寄主植物普查:普查对象危害的森林植物种类(包括乔木、灌木、花卉、草本等)做到了查到种,对不能确定的种类,采取采集完整的标本送专家鉴定,对同种有害生物危害的种类超过2种时,按照不同科、属列出主要的2种。
2、普查对象分布地点统计:以乡镇(场、所)为单位统计。对新发现的或发生区域小的,记录到县、乡、镇、村、社以及小地名。
3、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及统计标准:有害生物发生的经济林(果园)、花圃、苗圃、温室等,按危害寄主植物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其他各类林木、草地等,以林业小班计算发生面积。发生面积按普查对象分别统计,发生程度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4、对危害木(竹)材的(包括原木、板材、木质包装材、垫脚木和人造板等)有害生物,按种类、危害量(以立方米为单位)及危害程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填入危害木(竹)材有害生物普查汇总表。
5、对外来有害生物来源进行调查:采用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记录有害生物的传入地、传入时间、传入途径及方式等,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影响进行调查。普查线路及方法科学合理根据市站安排,普查工作以旗县为单位进行,苏木镇协助参与。
(二)技术要求规范
1、踏查:按照不同的森林类型(人工林、天然林)设置了踏查线路,踏查线路坚持人工林多于天然林,并在每年的4-6月、7-9月各进行了一次踏查,对部分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适当增加调查线路和调查次数,及时将调查结果填入线路调查表。
2、样地调查:在线路踏查的基础上,当发现不明危害症状的可疑性有害生物时,设置样地或样方作详细调查,每个样地或样方调查株数为3株,在样地内进行详细调查,弄清其种类、数量、危害及损失情况等。同时采集标本(病虫标本及危害状),拍摄有害生物的生物学和危害状的照片,并将调查结果填入样地调查记录表和标本采集记录表。
3、外来有害生物及新发生物种的来源调查:在初步了解为外来入侵物种或不明物种时,进行了详细调查并记录其传入地、传入时间、传入途径及方式、发生原因等,及时将结果填入传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表。
4、外来有害生物危害性的调查:在线路调查时发现有外来有害生物时,及时调查其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的影响程度,并分析在本地潜在危险性。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㈠存在问题
本次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普查人员的精诚合作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和不足:
1、自治区、市、县三级都没有针对此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下拨经费,鄂托克普查工作经费虽然由主管林业局拨付了10万元,但远远不够。普查所需的设备和工具不够完备,人员经费与其它调查必须的药品、车旅费以及内业整理费用均无保障,制约了普查的高质量开展。
2、由于该项工作专业性较强,站内现有技术力量严重匮乏,虽经过几次技术培训,但绝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非森防相关专业学校毕业,且缺少相关仪器设备,对该项工作操作起来有较大的难度。森防站两次向内蒙古师范大学聘请大学生协助制作标本,但标本制作及聘请费用过高,在当前此次普查工作没有专项经费的情况下,不宜全程采取聘请的方法。
3、森防站工作人员人数较少,技术力量不过关,致使踏查工作相对简单,对部分虫种各虫态调查不够完全。
4、缺少影像资料,部分外业调查资料填写不规范,标本采集数量不足。
㈡建议
1、希望上级多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学习,使基层森防站工作人员具备基本的技术水平。
2、希望上级考虑鄂托克旗实际,为鄂托克旗森防站提供补充几名技术人员。
鄂托克旗林业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