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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3/2016-03754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6年06月17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文  号: 鄂林字〔2016]89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载体,以重点区域绿化、“十个全覆盖”配套村村绿化为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主动适应新常态,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林业工作进展情况

㈠林业重点工程完成情况。2016年下达我旗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共23万亩,其中天保工程10.2万亩(人工造林6.7万亩,封育0.5万亩,飞播造林3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7.3万亩(飞播造林2万亩,封育2.2万亩,人工造林3.1万亩),退耕还林1.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饲草料基地1万亩,造林补贴试点3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造林任务16.694万亩,完成任务总量的72.6%,其中: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4.5万亩、飞播1.5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飞播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人工造林3.1万亩退耕还林1.094万亩;巩固退耕还林饲草料基地0.5万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3万亩。

2013年至今累计下达国家重点工程资金31589.78万元,到位资金16273.11万元,欠拨资金15316.67万元;2015-2016年“十个全覆盖”村村绿化工程累计投入6832.546万元,到位资金1300万元,资金缺口5532.546.

㈡重点区域绿化及义务植树完成情况。2016年上级下达我旗的重点区域绿化和义务植树任务分别为3.8万亩和1.5万亩。具体实施过程我们将重点区域绿化与重点工程合理结合,同时一部分通过义务植树形式来完成,主要围绕城镇及周边绿化、通道绿化和村屯绿化三大区域进行安排部署,完成重点区域绿化4.417万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0.4万亩、村屯绿化2.427万亩、通道绿化1.59万亩。完成义务植树2.1万亩,栽植各类乔灌木356.56万株,机关干部及农牧民参加人数达1.61万人次。

㈢“十个全覆盖”工程配套村村绿化工作推进情况。抓好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同时,把十个全覆盖村村绿化作为重中之重,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不断提升新农村牧区绿化建设水平2016年,我旗计划完成6个苏木镇,39个嘎查村、44个建设区域0.83万亩的绿化造林任务。截止5月31日,全旗共已完成6个苏木镇、45个嘎查村、49个建设区域村村绿化任务2.427万亩,栽植金叶榆、漳河柳、山桃山杏、紫穗槐、柠条等各类苗木1058.42万株,其中乔木42.68万株、灌木1015.74万株。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提前介入、严格执法,规范了全旗森林资源管理。我旗全年林木采伐限额为3683立方米,上半年实际采伐蓄积量59.1121立方米,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4张;发放木材运输证3张。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项目5宗,涉及使用林地10.0601公顷;完成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审批1宗,涉及临时占用林地5.3560公顷。

--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执行管护巡查工作任务350余人次,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4起,查处案件34起,打击处理38人,受理林业刑事案件7起,查处案件6起,有利地打击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森林草原防火防控能力不断提高。我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积极消灭”这一中心,在旗森林草原防火各成员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全体护林巡查和防扑火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抢前抓早,强基础、明责任、立措施,周密部署,尤其是在防火关键期及重点期,调动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确保了春防林草安全度险。上半年,全旗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件,有效地保护了我旗林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监控体系,狠抓综合除治,全面提升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水平。一是对全旗有害林业有害生物进行了全面普查,详查了全旗境内的有害生物分布情况,为准确预测预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供了科学依。二是完善对危险性病虫害的防预机制,加强对我旗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对象为红缘天牛、柳毒蛾、灰斑古毒蛾、旱柳枯萎病和鼠兔等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预测预报准确率达到了90%以上。三是加强苗木检疫检查,严格调运检疫证书规范签发,对全旗绿化工程实行“检疫要求书制度”,杜绝从疫区调入林木种苗。截至目前,共调运苗木6.6115万株,其中乔木2.9155万株,灌木3.696万株。检疫复检苗木1002万株,其中乔木42.29万株、灌木959.71万株。四是开展种苗产地检疫,对全旗国有、集体、个人苗圃地进行产地检疫4501亩,规范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5份,产地检疫率达100%,产检合格率达100%。

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上半年,共变更林权证8户、8本、涉及林地面积10583亩。遗失补证登记6期,林权证6户,6本涉及林地面积9063亩,新申请办理林权证1户,面积为704亩。   

    ㈥森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我旗森林保险工作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规定,扎实做好森林保险的业务宣传、展业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和理赔等各项基础工作,上报2015年鄂托克旗受损森林面积为12.747亩,其中火灾320亩、旱灾9150亩、虫害11.8亩,应恢复面积11.9235亩,理赔资金321.881

    ㈦林木种苗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培育重点工程造林和林农造林所需的良种苗木,完成育苗面积3800亩,其中新育苗面积400亩,容器育苗150万袋,栽植18亩中间锦鸡儿。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十个全覆盖”村村绿化工程资金缺口较大:2016年我局共已完成6个苏木镇、45个嘎查村、49个建设区域村村绿化任务2.427万亩,栽植金叶榆、漳河柳、山桃山杏、紫穗槐、柠条等各类苗木1058.42万株,其中乔木42.68万株、灌木1015.74万株。计投入6832.54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00万元,资金缺口5532.546万元。

    二是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专项资金兑付滞后:2013年至今累计下达我旗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专项建设资金31589.7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273.11万元,欠拨资金15316.67万元,已经严重影响林业重点工程的推进。

三、自然保护区调整难题:我旗境内现有自治区级保护区两个,分别为甘草自然保护区和都斯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范围内分布各类企业33家,其中甘草保护区27家,都斯图河湿地保护区6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必须对保护内所有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广泛调研论证下,已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8家企业进行了关停取缔,其余25家企业难以关停,其中包括碧海阳光温泉度假区和布龙湖温泉度假区两家文化旅游企业。我局正在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拟对上述企业所占区域进行功能区调整及湿地公园转型,但是难度很大。

三、2015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1. 全力完成年度林业生产任务。今年是“十三五”规开局之年,我旗营造林任务较重,完成难度也比较大,全年将完成各类林业工程23万亩,目前已完成16.64万亩,剩余任务争取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

 2.努力做好重点区域绿化后续管护工作。重点区域绿化既是自治区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旗的一项重点工作,2016年我旗重点区域绿化将围绕“十个全覆盖”,大力开展村屯、S216省道、乌兰敖包等重点区进行布局,重点打造乌兰敖包义务植树基地、蒙西镇新农村新牧区绿化以及乌兰镇包日塔拉新村枣树经济林等各具特色的重点区域绿化亮点项目,截至目前所有绿化任务均已顺利完工,目前正在积极做好后续管护跟进工作,确保绿化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3.继续加大生态奖励办法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造林积极性。充分利用好《鄂托克旗生态建设奖励办法》运行的有力契机,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并使之成为常态化,以保持广大农牧民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积极性,切实提高参与生态建设的农牧民收入水平。

4.严格林地、林木采伐和木材流通管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征占用林地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对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严格采伐限额,做到100%凭证采伐。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秩序,做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工作。充分发挥资源林政、森林公安、基层工作站、护林员“四位一体”的内部联动管理约束机制。

5.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重点对天保二期工程公益林项目区、近年城区绿化苗木及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监测。在绿化苗木调运期设立临时检查站严格检疫调入和调出苗木,确保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复检率达到100%。对柳细菌枯萎病、柠条卷叶蛾等病虫害制定除治方案,杜绝病虫害扩散蔓延,确保无公害防治率达100%。

6.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在防火期,特别是防火戒严期对重点火险区、重点用火单位和农田等进行严密防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把好源头治理关。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方式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同时,组织防扑火队员及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举办防扑火培训班和火灾扑救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防扑火指战员的专业素质。

7.提高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贯彻落实《鄂托克旗生态建设与保护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局职能作用,落实管护责任机制,加大护林人员的培训和考评,切实提高管护能力,将管护工作抓出成效。与上级业务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力争全年不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侦破率达到100%,控制案件发生率只减不增,为全旗经济发展提供平安的林区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