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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4年鄂托克旗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1826 分  类: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1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4年鄂托克旗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  号: 鄂食药监字〔2014〕42号 主 题 词:

2014年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内食药监〔201465号)及《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发〔201454号)文件要求,加强我旗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整治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我旗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结合我旗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任务与目标

(一)整治非法经营行为

工作任务:重点整治以体验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助听器,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等行为。

1.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2.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三类植入性高风险产品及体外诊断试剂的违法、违规行为。

4.严厉打击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质量管理人员以及降低经营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体验方式经营的企业,检查其是否超范围经营、经营产品的合法性、《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与说明书、标签、包装标识等记载的性能及适用范围是否一致,在体验过程中有无夸大宣传的行为。

工作目标:取缔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欺诈行为,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加强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医疗器械消费环境。

(二)整治夸大宣传行为

工作任务:重点整治对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进行违法宣传;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违法广告宣传行为。

工作目标:禁止并取缔违法广告,保障患者的使用安全,净化我旗医疗器械广告市场。

(三)整治非法使用医疗器械产品行为

工作任务: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使用植入(介入)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产品注册证等非法医疗器械的行为。现场检查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进口产品的中文标识和使用说明书等。

1.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严肃查处擅自涂改、伪造医疗器械产品标签、说明书和不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标签、说明书规定等产品。

4.加强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购进、验收、使用各环节追溯性检查,进一步加强、完善制度和管理机制建设。

工作目标: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行为,提高临床使用安全。

二、成立组织

成立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王维    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薛斌全  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员:王新田、莲花、李霞

三、工作步骤

    本次“五整治”专项行动于201442日正式开始,81日结束。分为准备和启动、整治、规范三个阶段。

(一)准备和启动阶段42-415日)

按照自治区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科普知识宣传方案》,启动医疗器械科普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开展医疗器械安全用械科普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

    (二)整治阶段(416日—615日)
   组织力量对“五整治”涉及的重点环节、场所及本辖区内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排查,根据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情况,梳理重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检查。一是对有线索的重点企业和场所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治。二是对集中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要统一协调立案调查,依法查处。三是要针对整治重点,拓宽案源线索,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市局关于案件协查、报送等有关规定,与当地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加强案件查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重大案件线索立即报告。四是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曝光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件。同时要做好违规企业整改的跟踪检查。

(三)规范阶段(616日—81日)

  1.在阶段总结的基础上,查找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制定进一步深入整治的目标,提出完善监管制度机制思路,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依照新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健全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及监管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并结合本辖区实际,周密部署,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统筹协调 

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公安、卫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检查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新闻宣传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新闻宣传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发布。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及时上报市局统一发布。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市局《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发〔201454号)的要求,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按时完成辖区内的监管工作,于20145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201481日前报送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