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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百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1839 分  类: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1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百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  号: 鄂食药监字〔2014〕17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百日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根据《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14]23号),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治工作目标及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百日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强化我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消除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保证此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旗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环节肉和肉制品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长:王 

     副组长:李治平

       员:食品药品稽查队全体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局稽查大队,由稽查大队队长苗瑞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肉和肉制品安全责任体系,肉及肉制品安全整治目标落实到每个餐饮服务单位,同时我局也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食品稽查队负责人,分片区、对我旗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细化,责任落实到店,落实到人。

    (二)加大查处力度。要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动机制,切实抓好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查清原料来源及索证索票制度,以确保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根据201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抽检频次,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对责任不落实和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严重肉和肉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浓厚宣传气氛。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投诉电话,接受消费者对违法、违规肉及肉制品监督投诉(举报投诉:6219085)。

     二、整顿任务

    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开展对我旗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牛羊猪肉及肉制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明确专人验收,要求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均能进行追根溯源。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打击以下违法行为: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开展加工经营肉类饮食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猪牛羊肉的加工经营行为,使用工业盐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来加工处理的肉制品,未建立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原料购进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要严格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三、整顿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31-216日)各肉及肉类经营场所要根据检查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建好台帐资料。

(二)整治检查阶段(217-425日)各片区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肉类不法生产或经营行为,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426-510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百日肉和肉类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次检查结果于510日前报送市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