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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报送2008年—2012年工作总结暨2013年—2017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2012-11368 分  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旗旅游局 发文日期:2012年09月26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报送2008年—2012年工作总结暨2013年—2017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文  号: 鄂旅字〔2012〕42号 主 题 词:

旗人民政府:

    现将《鄂托克旗旅游局2008年—2012年工作总结暨2013年—2017年工作重点》的报告随文上报,请审示。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2008年—2012年工作总结暨2013年—2017年工作重点

    鄂旗旅游资源丰富,蒙古族文化底蕴深厚,五年前旅游却是一片空白。近年来,在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采取了一系列正确举措,制定出台了《鄂托克旗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若干优惠政策的规定》、《鄂托克旗旅行社地接奖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鼓励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并投入4亿元用于旅游配套建设,形成了以景区建设为龙头、发展休闲度假与草原民族风情旅游、依托宁夏发展旅游的正确思路。目前已成为周边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一、2008年—2012年鄂托克旗旅游业发展回顾

    (一)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发展势头日趋强劲。鄂旗旅游从无到有、由弱到强。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从2007年的21万人次和6800万元到2011年增长到了57.9万人次和 5.8亿元。2012年鄂旗的游客大幅增长,特别是节假日人满为患,景区(点)应接不暇,普遍需要提前预定,仅1-8月已接待游客49.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9亿元,截止目前鄂旗的旅游行业从业人数达到1200人。鄂旗旅游已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二)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旅游线路初具雏形。先后引进了碧海阳光温泉、阿尔巴斯草原旅游区、航空产业链、蒙元文化影视城、百川酒店等项目。在短时期内形成了银川-碧海阳光温泉旅游区-天利生态园-乌兰镇新区-螺旋藻产业园-锡林塔拉草原度假村这样一条精品旅游线路和以看草原、泡温泉、买螺旋(藻)为主的旅游产品。

      (三)行业发展软实力取得新突破。目前已建成A级景区2家,2家企业申评AAA以上景区,其中碧海阳光国际温泉中心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1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工业旅游示范点;星级饭店发展到4家,待评星级饭店3家,旅行社发展到了8家,其中国际旅行社分社2家,大型牧(农)家乐3家。2012年蒙元文化影视城建成投运,电视剧《建元风云》的拍摄;8月航空旅游及航空产业链项目的开工建设;布龙湖旅游区建设进度的加快,届时鄂旗的旅游产品更为丰富。

      (四)宣传促销工作取得新进展。鄂旗旅游局通过建设名副其实的服务型机关,为旗内旅游企业和送团旅行社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并采取扎实有效的营销措施,成功拓展了客源市场。目前由本地扩大到银川、石嘴山、乌海、鄂尔多斯、陕北,送团旅行社从原来的零团队增加到目前的20多家。鄂旗成为鄂尔多斯旅游发展最有活力的旗区之一,并且有望建成温泉之乡和内蒙古西部重要的休闲度假胜地。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五年,我旗旅游业发展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公路的舒适性、便捷性较差,无旅游专线车。二是旅游品牌建设力度不大,市场竞争力不强。三是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旅游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四是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起步较晚,没有形成规模经营优势。五是尽快解决碧海阳光、布龙湖稳定供电和布龙湖天然气供气。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的五年里努力加以改进和提高,不断争创新优势,开创新局面。

       三、2013年—2017年旅游工作重点分析

      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旗建成AAAA级景区3家,AAA级景区4家,年接待游客超300万人次,过夜游客超1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超30亿元,把我旗建成宁夏—鄂尔多斯旅游线路的主要过境旅游地和周边地区的旅游目的地,把乌兰镇建成服务功能完善的特色旅游城镇和周边城市的消夏避暑胜地。届时把鄂旗旅游业发展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和我旗新的经济增长极。主要工作措施:

    (一)对全旗旅游资源、旅游产品进行策划包装和规划,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推进旅游区域协作。要聘请国内一流资质的旅游规划单位对全旗旅游产品进行专项策划,在此基础上精心编制高质量、高起点的全旗旅游总体规划,指导旅游业的发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路牌广告、旅行社、节庆活动、名人效应等途径广泛宣传我旗的旅游产品,提高地区知名度,塑造地区旅游形象。要与宁夏、鄂尔多斯形成紧密协作关系,通过打造宁夏—鄂尔多斯旅游线路和开通我旗至本市各大知名景区短线航空,进一步扩大客源市场。

     (二)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知名景区和区域旅游目的地。争取布龙湖旅游区尽快投入运营,新建草原旅游区。加快托雷伊金文化产业园、蒙古秘史系列作品展馆和航空旅游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丰富旅游产品。根据今后发展形势和消费需求,鄂托克旗要以布龙湖、碧海阳光、螺旋藻产业园、航空旅游、草原旅游区为重点,打造以草原民族文化、航空旅游、温泉度假、文物博览和螺旋藻养生保健为主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争取在2015年形成宁夏—鄂旗—鄂尔多斯旅游大线路。同时要引入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对全旗重点旅游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打造上规模、上档次、有特色的旅游景区。

    (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尽快修建乌兰镇—陶乐和鄂旗—乌审旗高等级公路,扩大陕北、宁夏市场,开通银川经陶乐至乌兰镇班车。尽快解决碧海阳光、布龙湖两个旅游区供电问题,改善景区基础设施条件。在银川至阿尔巴斯苏木之间新建游客休憩设施,加强旅游道路沿途景观塑造和银川—木凯淖尔旅游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塑造地区形象。打造乌兰镇新区景观河两岸夜景,建设消夏避暑夜市和中高档文化娱乐场所。在乌兰镇建设或改造旅游购物和特色饮食一条街,运行初期需政府给予支持。对即将投产的酒店通过现金奖励的办法鼓励尽快营业。

    (四)坚持政府主导,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加快旅游业的发展。一是设立旅游发展基金,确保政府对旅游的投入逐年稳步增长。二是政府要直接掌握部分旅游资源,牵头组建旅游集团公司,便于统一对外营销和融资。参照旅游发达地区的经验对现有的公园、博物馆等免费景点进行商业改造,争取公用设施创收。三是出台一系列鼓励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鄂旗旅游业快速发展。拟出台《鄂托克旗旅游宣传促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鄂托克旗旅游景区大型节庆活动奖励办法》、《鄂托克旗旅行社包机、旅游专列奖励办法》、《鄂托克旗旅游景区文艺团体奖励办法》、《鄂托克旗旅游纪念品定点生产厂家奖励办法》等政策。四是组建旅游运输公司或开通到相关旅游景区(点)的班车。

     (五)加强旅游行业自身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加强旅游企业内部管理,增加旅游团队餐厅,高度重视景区评A 和酒店评星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增加游乐项目,开发冬季旅游项目,丰富旅游产品,增加过夜游客,提高旅游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三是深入挖掘文化内涵,通过文艺演出、优质导游讲解服务、旅游纪念品销售、增加文化娱乐设施、景区文化塑造和企业文化建设,提高旅游业的文化内涵。四是注重旅游纪念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五是增加牧(农)家乐的数量,提高建设档次和管理服务水平。六是面向大众口味和餐饮市场需求变化,注重地方菜品的改革和创新。

      (六)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实现安全旅游、和谐旅游、优质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