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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2013-01969 | 分 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旗旅游局 | 发文日期:2013年07月31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开展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旅发〔2013〕21号 | 主 题 词: |
各股室、各旅游企业:
为确保旅游行业的食品安全,提高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预防和杜绝旅游团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好行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好市领导的指示,根据鄂尔多斯市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市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鄂旅发〔2013〕68号),我局特拟定以下实施方案,请各股室、旅游企业遵照实施。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得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餐饮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刘治清
副组长:塔宾吉日嘎拉
成 员:张 琛 何琴芳 王郁靖
三、 专项整治重点
(一)餐饮服务许可。重点检查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是否持证经营,特别注意检查季节性开办餐馆和临时聘用员工的持证情况,要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持许可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和储存。重点检查旅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窗口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
(三)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重点检查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防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工作要求
1.各股室要积极行动,迅速部署,责任到人,落实工作任务。各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积极配合我局的本次行动,迅速在内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进行整改。
2.各股室要在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自查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部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3.各股室要加强监管力度,对于不合格的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要严厉惩处,绝不姑息。
鄂托克旗旅游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