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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旅游行业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2014-05131 分  类: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旗旅游局 发文日期:2014年06月23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旅游行业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旅发〔2014〕10号 主 题 词:

各股室、各旅游企业:

   现将《鄂托克旗旅游行业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作。

 

  

 

鄂托克旗旅游局

 2014年6月23

 

 

                                               鄂托克旗旅游行业2014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的服务行为,优化我旗旅游环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旗纠风办《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以效率提高、服务提质、形象提升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对外公开承诺,加强社会监督,开展民主测评,提高群众满意率,为促进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 、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特成立2014年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治清(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傲敦图雅(旅游局副局长)

   员:何琴芳(办公室主任)

 高冬梅(质监所所长)

 额尔德尼(规划促销股股长)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评议内容

根据旅游行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任务,确定评议内容如下: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落实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公开和决策、运行、结果的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4.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建立。

5.到群众中听取意见。开展“大调研”行动,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明确听取意见的范围,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特别要听取旅游企业的意见建议。

6.找准突出问题。在广泛听取全旗旅游企业、业务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进行检查,确保问题找的准,整改有方向。重点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重视从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信访积案、群众诉求、街谈巷议、网民批评中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7.加强对旅行社、导游(包括领队)的服务质量监管,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进旅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农牧家乐服务质量的监管,做好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的运用。

    8.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实施旅游行政处罚,强化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9.切实做好信访查报件以及政风行风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开展明察暗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

    10.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和政风行风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行业指导。以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对A级景区、星级饭店管理,尤其对群众反映旅游行业的突出问题,认真对待,按照时限要求,积极予以解决。主动承接和落实市、旗整改任务,深化细化相关制度,更加注重抓严抓实抓长,取得实效。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强化具体措施,层层建立责任制,自觉把政风行风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业务与作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政风行风,促进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坚持“两手抓”。

    3.局机关要坚持以自我评议、自我规范、自我整改为主的原则,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强化自律,为旅游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4.各股室应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评议内容,制定工作方案。要立足实际、求真务实,突出重点、抓住热点,切实解决影响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扩大民主评议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推动我旗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5.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各项制度办事,在旅行社报批,A级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初评申报、农牧家乐评定,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公务活动中做到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促进旅游业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我局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起来,摆布好时间和精力,安排好各项工作,为实现旅游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