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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旗旅游局关于上报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2014-06349 |
分 类: 其他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4年09月15日 |
名 称: 鄂旗旅游局关于上报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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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旅字〔201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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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旗人民政府:
2015年,我旗旅游工作总体思路是:以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和“8337”发展思路及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鄂尔多斯市建设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规划纲要》和《鄂托克旗旅游总体规划》,依托立地条件和现有旅游资源,以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为突破口,加大宣传促销力度,着力打造地方旅游品牌,建设都斯图草原温泉休闲度假基地。工作目标:力争2015年接待游客9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和10%,使我旗旅游经济保持稳定发展水平。围绕全年工作目标,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点工作
(一)抓住重点,稳步推进景区建设。依据全旗旅游总体规划,对碧海阳光、布龙湖温泉度假区按照现代温泉养生建设标准,引导景区提升、改造、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一是碧海阳光温泉旅游区拟投资3600万元,争取酒店二期、水上乐园工程开工建设,室外温泉汤务区按规划如期建成。二是布龙湖温泉度假区拟投资1000万元,修建部分生态厕所,新建拓展训练基地,增加水上娱乐项目等,争取2015年完成布龙湖温泉度假区4A级创建工作。三是增加道路标识标牌、指示牌、大型旅游宣传广告牌等,提高游客对鄂旗主要旅游景区的认知度,扩大客源市场。
(二)增加投入,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一是加大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投入,做好旅游宣传促销工作。二是依托现有旅游网站、腾讯新浪微博,借助新闻媒体、微信等平台,全方位宣传鄂旗旅游资源和景区、景点。三是配合全旗“那达慕”,搞好“鄂旗人游鄂旗”主题旅游宣传活动。
二、主要措施。
2015年,全旗旅游工作将紧紧抓住市委、政府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机遇,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做好工作。一是按照《旅游法》监督、规范纳入行业管理的A级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的经营活动,抓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为游客在鄂旗旅游营造规范、和谐的环境。二是搞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通往主要旅游景区道路状况,建设主要旅游景区标识标牌,加强旅游宣传及对外旅游形象宣传。三是成立文化旅游产业委员会,协调解决旅游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四是设立扶持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旅游企业奖励扶持。主要对评为3A、三星级以上景区、饭店给予奖励(包括3A、三星);对评为市级、区级农牧家乐示范户奖励;对当年地接游客超过5000人(过夜游客)的旅行社奖励;对旅游景区功能提升规划、节庆活动,建设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公厕等给予资金补助。资金经旅游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后由旅游委从旅游发展基金中支付。五是邀请旅游策划公司实地采线,编制体现我旗草原、温泉、石窟等特色旅游资源的精品线路,包装策划后积极宣传,形成以自驾游为主的旅游攻略和旅游业态。
鄂托克旗旅游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