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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2014-06034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10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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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旅字〔201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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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旗纪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执行“三重一大” 民主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严格按照《鄂托克旗 旗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进行办理。现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规定凡重大事项决策的“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如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旗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方案的研究;单位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调整的研究决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均经过局务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一是布龙湖温泉度假区顺利通过自治区旅游局4A级评审;民族饭店通过市星评委3星级初审;锡林塔拉度假村申报自治区5星级示范牧家乐、顺富牧家乐申报自治区4星级牧家乐。二是积极与石嘴山市、平罗县交通部门协调,在平罗县陶乐镇境内的滨河大道、301省道、203省道、陶乐镇—鄂旗公路三处栽设旅游景区标识标牌。
三、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
局领导班子对局各股室环节干部重新进行了调整,调整前全局干部无记名对环节干部提名进行了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环节干部进行任免;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均经过局务会议的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
四、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制度》、《旅游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对经费预算、决算制定调整;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均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对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突出问题,按上级要求的标准进行了调整,人均办公用房均符合规定要求,“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3%。
鄂旗旅游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