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旗旅游局关于报送《旅游行业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报告
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鄂托克旗旅游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随文上报,请审示。
鄂旗旅游局
2016年5月20日
旅游行业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委会发〔2016〕13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行业内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我局将开展2016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继续保持我旗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稳定态势,为“构建平安鄂托克”创造良好的旅游安全生产环境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鄂托克旗旅游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勤(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塔宾吉日嘎拉(旅游局副局长)
张睿瑶(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高冬梅(旅游局质监股股长、工会主席)
王郁靖(旅游局安全管理干事)
曹海平(旅游局质监股成员)
五、活动安排
(一)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学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安全生产法》,强化红线意识使企业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要求,更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自身要求。
(三)深入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向社会公众赠送旅游安全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活动等。旅游局认真组织本单位及乌兰镇地区的旅游经营企业沿街散发旅游安全知识传单。每个旅游景区、景点悬挂安全宣传条幅不少于6条,各星级饭店悬挂安全宣传条幅不少于2条;有电子显示屏幕的单位每天滚动播出安全标语次数不少于30次,全力营造旅游安全氛围。
(四)开展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各旅游企业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着重解决企业对安全生产培训的认识问题,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的主体责任。旗旅游局督查企业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严肃惩处无证上岗的企业。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30日前书面报送旗旅游局,做到领导亲自抓,部门具体抓,全员主动抓,依法生产,按章办事,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协调,精心组织。旅游安全涉及部门较多,专业性强,旅游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协调安监、公安、消防、食药、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主动接受政府安监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完善和落实旅游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
3.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营造安全氛围。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宣传工具,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营造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