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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上报《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6/ 分  类: 其他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旗旅游局 发文日期:2016年10月14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上报《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  号: 鄂旅字〔2016〕72号 主 题 词:

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上报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随文上报,请审示。

                                

 

鄂托克旗旅游局关于开展安全

产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情况

 

根据《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委会发〔2016〕88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旗旅游局在各景区、旅行社、部分农牧家乐中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上报如下: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旗旅游局组成质量安全检查组于10月10日—10月15日对鄂旗境内的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农牧家乐示范户进行了安全质量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对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安全培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以及旅游包车合同签订,购买旅游安全责任险等情况进行了安全检查特种设施运行及技术状况,电梯、船只、锅炉、消防、车辆等旅游设施是否安全;A级景区内的水上游乐设施安全、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规范,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应急救援等设施设备是否规范有效;文化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场所,以及游客密集场所的防灾避灾准备,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对恶劣天气应对措施等是否健全。星级酒店和乡村旅游点重点突出消防设施配备、特种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安全检查。

经过检查,各企业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开展自查,按照要求认真配合此次检查,到目前为止,鄂旗境内的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农牧家乐示范户安全质量情况良好。

 

 

                             

 

 

 

 

 

 

                             托克旗旅游局

                            2016年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