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气象局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报送流程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3-05817 |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气象局 |
发文日期:2013年10月24日 |
名 称: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报送流程
|
文 号: 无
|
主 题 词: |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报送流程
1、鄂托克旗气象台负责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之后,及时通过互联网向旗委、旗政府、旗人大、旗政协、旗防汛办、旗农牧业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报送;
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之后,立即启动短信预警平台,向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发送;
4、当发生突发性重大气象灾害时,首先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尽快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
5、当沿山地区附近出现强对流天气时,气象台预报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旗防汛指挥部进行防洪部署,苏木嘎查也要及时通知旗下面防汛办加强山洪防御;
6、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除时,要立即以上述方式通知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