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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报送流程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3-05817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气象局 发文日期:2013年10月24日
名  称: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报送流程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报送流程

 

1鄂托克旗气象台负责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之后,及时通过互联网向旗委、旗政府、旗人大、旗政协、旗防汛办、旗农牧业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报送;

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之后,立即启动短信预警平台,向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发送;

4、当发生突发性重大气象灾害时,首先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尽快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

5、当沿山地区附近出现强对流天气时,气象台预报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旗防汛指挥部进行防洪部署,苏木嘎查也要及时通知旗下面防汛办加强山洪防御;

6、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除时,要立即以上述方式通知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