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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工影响天气对空作业公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3249 |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气象局 |
发文日期:2014年03月2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工影响天气对空作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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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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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人工影响天气对空作业公告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示,我旗2014年地面火箭人工增雨、“三七”高炮防雹即将开始,为确保此期内作业安全,现公告如下:
1、起止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止。
2、作业区域:根据我旗高炮、地面火箭作业区的具体情况,高炮防雹作业在蒙西镇新民村和阿尔巴斯苏木赛乌素地区;地面(移动式)火箭增雨作业区主要以乌兰镇→公卡汉;乌兰镇→阿尔巴斯;乌兰镇→查布;乌兰镇→尔格图;乌兰镇→木肯淖的黑色路面附近为主要辐射区。
3、作业设备类型:人工防雹用五五式、六五式单管及双管37mm高炮。全旗共有2个炮点实施防雹作业;地面火箭增雨采用乌海556厂生产的6300米电击发火箭,全旗共有3部移动式地面增雨火箭实施增雨作业。
4、事故报告方式:
37防雹高炮、炮弹,火箭增雨用的火箭弹属军工和爆炸危险品,国家规定允许有小比例的不炸率或哑弹,故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掉下来的哑弹意外事故时,请及时通报旗气象局人工增雨办公室处理,不要擅自损毁,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5、高炮防雹和地面火箭增雨是对空射击作业,涉及军事和航空等安全问题。任何单位或个人,无论任何情况下未经空域管制批准严禁实施作业。
人工增雨办公室电话:0477-6285329、0477-6218121
15947499121 13947744497
鄂托克旗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