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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呈报物业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0/2014-16147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4年06月0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呈报物业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的报告
文  号: 鄂房发〔2014〕41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呈报

物业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的报告

 

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有效提升物业服务的整体素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及业主满意度,按照《关于开展全市物业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物业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现就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接到通知后,我局迅速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到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全旗物业服务市场进行了认真排查。

(二)排查摸底情况

为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未经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物业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签订情况;是否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标准进行服务情况;有无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公共设施用途的行为;物业服务管理档案是否齐全(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等方面逐个进行了大排查。

    经排查,全旗未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物业公司15个,分别为,鄂尔多斯市伊丽达物业公司、鄂托克旗盛世华庭物业公司、鄂尔多斯市楷晟物业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精忠物业公司、鄂尔多斯市千牛物业公司、鄂尔多斯市西苑物业公司、鄂托克旗家馨物业公司、鄂尔多斯市佳泰物业公司、鄂托克旗家园物业公司、鄂托克旗德源物业公司;无资质从事物业服务及挂靠资质的物业公司2个,分别为:鄂尔多斯市福欣隆物业公司、鄂尔多斯市大兴物业公司;其他如:拖欠员工工资的物业服务企业2个,分别为,鄂尔多斯市千牛物业公司、鄂尔多斯市奥德斯物业公司。

(三)清理整顿情况

1.大兴物业公司的资质已办理。

2.福兴隆物业公司的资质停办,暂时无法办理。

3.已责令盛世华庭物业公司退出小区物业服务。

4.千牛物业公司及奥德斯物业公司已退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

5.针对剩下未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无资质从事物业服务及挂靠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不主动、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据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严肃查处,直至吊销资质证书或退出物业服务管理市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旗多数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成立时间短,其管理经验、人员素质有待于提高。

(二)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组织难,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物业企业选聘、日常事务监管等方面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部分业主因所居住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工程遗留问题(如屋顶漏水、进入小区道路不通畅、无围墙、无大门、无监控、排污管道未接入主管网、硬绿化不达标)等原因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企业、业主、开发企业之间矛盾重重。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资质管理规定配备管理、技术及从业人员,并通过全员培训,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二)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协调社区组织小区业主中的党员及其他上班人员,共同做好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

(三)协调各小区开发企业,按轻重缓急,将工程遗留问题,能马上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鄂托克旗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