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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9/2014-13523 |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14年09月24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总结的报告 | |
文 号: 78号 | 主 题 词: |
鄂司发〔2014〕78号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总结的报告
旗委办:
现将《鄂托克旗司法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总结》上报给你们,请审阅。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鄂托克旗司法局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总结
根据旗委《鄂托克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4〕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在继承和发扬历年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与时俱进,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同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力打牢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坚定广大党员干部战胜困难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两个重在”(重在平时、重在交心)精神和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旗委十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主题,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学习宣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基础。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集中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突出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健全了党支部学习制度,领导带头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学习教育。二是突出学习重点。重点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全国及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等重点内容。三是注重学习效果。采取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制氛围
一是以法制宣传为先导,努力营造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进行法制宣传,实行双语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感受法律。二是以提高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送法下乡,到村到户活动,向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向群众发放有关法律的书籍、扑克、扇子等宣传物,让群众在生活中可以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存在。
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紧紧围绕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一是开展全局调解组织整顿工作。二是坚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紧紧围绕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确保基层稳定为目标,以争创无矛盾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群众性械斗、群体性上访为内容的“防激化,创四无”矛盾纠纷调处活动,综合运用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联防联调等多种手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发挥法律服务机构职能,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
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克服困难,多方协调在全旗少数民族聚居的苏木镇司法所、基层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二是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苏木镇、嘎查村等地开展了一系列进村入户法律服务宣讲活动。三是认真做好“148”法律服务工作。坚持“把法律交给群众,送服务走进万家”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方便、快捷的优势,为各族群众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文明服务、值班、来访接待、业务分流、服务督办等相关工作制度。
六、坚持求真务实,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
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少数民族结对帮扶点指导、落实各项帮扶任务,先后为帮扶村赠送法律书籍、印有法律知识的扇子、扑克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选派执业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援助人员为少数民族帮扶村担任义务常年法律顾问,围绕全面发展农村牧区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这个中心任务,为农业稳定增产及发展多种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和致富信息。广泛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等活动。从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为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七、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要点
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在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基层单位对活动重视不够,只作安排部署,缺少必要的检查和指导。二是活动进展不够平衡。
今后工作要点:一是以《鄂托克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4〕54号)为指导,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落实有关措施,把创建工作各项内容落到实处,进一步搞好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活动。二是在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继续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执行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特别要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制宣传工作;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重点调处少数民族集中地区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文明优质服务措施,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健全苏木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贴近和方便群众,发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作用。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4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