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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9/2015-06978 |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1月23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报告 | |
文 号: 鄂司发〔2015〕8号 | 主 题 词: |
鄂司发〔2015〕8号
鄂托克旗司法局关于上报党建工作
述职报告的报告
旗直机关工委: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鄂托克旗司法局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呈上,请审阅。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鄂托克旗司法局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014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切实履行司法局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任务,以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取向,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司法行政队伍为组织保障,着力推进司法为民“五项工程”,努力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扩大影响力、提高满意度、迈上新台阶方面取得更大突破。现就我局2014年党建工作述职如下:
一、完成重点任务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现有党支部一个,在职党员11名。自我担任司法局党支部书记以来,不断强化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坚持对党建工作直接抓。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入、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党建工作首要位置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党建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狠抓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政治生活。
1、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我局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使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一是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强化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坚持每周二的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新党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各级各类会议、文件精神;三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党员党性观念、纪律作风,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氛围更加浓厚;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新党员发展工作。2014年,培养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落实专人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路线教育。2013年,司法局党支部被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市委21条和旗委22条配套规定,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今年,我局向全旗各部门、服务对象等发出征求意见函100余份,共征求意见建议及查摆存在问题80条,其中“四风”方面问题60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10条,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的问题10条,并将征集到的问题反馈给相应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我局还修改完善了包括作风建设、绩效管理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坚实的制度和长效化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在今年召开的全旗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与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制作廉政文化漫画张贴于办公室楼道走廊,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三是进行全体干部职工岗位风险点自查活动;四是不定期邀请各界专业人士到我局开展讲座,以如何增强党性、加强预防腐败等方面为内容开展教育。
2014年,我局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情况发生,单位无重大违规事件和案件发生。
(四)完善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2014年,我局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修改完善了《司法局岗位责任制》、《 司法局学习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加强了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和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努力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不断深化党建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
2、开展主题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好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开展党建主题活动,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活力,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焦裕禄》、《雷锋在1959》等多部群众路线宣传教育片。深入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各级各类重要会议精神;二是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局领导班子同志带头上党课,普通党员依次轮流讲党课的形式,教育全体干警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三是深入开展“三联六助一行动”活动,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改善帮扶点生产生活,如与旗农开办协调资金100万元,为小湖村新建了20个标准化羊棚;积极与旗卫生局协调,投入24万元在小湖村各村社建设了80个卫生厕所;与旗粮食局协调资金6.4万元,为小湖20户农户配置了20套金属网钢骨架矩形储粮仓;与小湖村农牧户结成帮扶对子,为贫困党员、残疾人、贫困大学生及困难户捐款捐物,为代佳蓉等6名留守儿童提供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帮扶资金;协调有关部门共筹措资金15.5万元,解决小湖村4户农牧民危房改造问题;禁休牧期间,捐助饲草料等物资3万余元,解决了村民的燃眉之急。此外,我局还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为一些无劳动能力或身体残疾的农牧民春种秋收、清洁环境卫生等,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赞誉。2014年9月,鄂托克旗司法局被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评为全市“三到”服务优秀集体;四是认真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2014年,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在职党员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建设,要求全体在职党员及时到服务社区报到,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认领公益岗位9个,开展服务次数20余次,开展服务60个小时,为社区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4条,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10余件,帮扶困难党员5名,帮扶困难群众10余户,投入帮扶资金1000余元,解决困难10件,承诺践诺10件;五是组织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进行深入领会并开展热烈讨论,以提高干警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思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局党建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及改进,创造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原则和方法,总结了很多宝贵经验,丰富了党建工作的内涵。总的看,党建工作提高了党员队伍的素质,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及凝聚力,基本适应了党组织所担负的历史任务,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下的要求相比,我局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动作用不够。机关党建工作相对业务工作来说处于薄弱环节,在研究工作时考虑较少,布置工作时任务不明,开展工作时力度不够,检查工作时多看表面文章。党务工作人员总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存在被动应付现象,能动作用发挥不够。
(二)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理论学习气氛不浓或流于形式,在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力,进行积极正确的思想交流比较少。
(三)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创新性不强。部分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抓党建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以党建促发展的门路不多,解放思想的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处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上不能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对党建工作缺乏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党组织基本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干部多是兼职,且绝大多数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承担着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从当前机关党务干部现状看,普遍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工作,认为搞党建工作虚、空、难、不被理解,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不透不实,工作视野偏窄,缺少新思路。
(五)党的组织生活单调,缺少活力。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内容单一、形式少、方法陈旧,仅满足于一般的政治说教、催交党费等,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职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致使开展机关党的活动对广大党员吸引力不强,教育管理效果不好,组织活动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5年,我局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作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条主线,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规范约束、纠正惩处为主要措施,突出抓好四项工作,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解决群众关切热点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完善制约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系统内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
(一)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教育措施、落实教育任务。创新载体,着力抓好廉政文化活动。
(二)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对缺乏配套性,原则规定得多、细节规定得少的制度,逐一进行梳理和清理,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努力形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落实政策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全系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实行全方位监控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四)突出抓好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执行力。围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两个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地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鄂托克旗司法局 2015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