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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6/ | 分 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01月03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旗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教体安发〔2017〕1号 | 主 题 词: |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十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方针,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任务目标
㈠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㈡强化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均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㈢积极开展防“坑蒙拐骗”安全教育活动,力争所有学生幼儿达到“不被物质所迷惑、不被陌生人拐走”的标准。
㈣努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月”、“安全年”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㈤杜绝坍塌、踩踏、火灾、食物中毒、溺水、性侵害、沉迷网络、拐骗、交通事故等恶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㈠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进一步明确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安全办主任具体抓、班主任天天抓的责任制。
各中小学、幼儿园尽快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与专兼职校园安全管理人员。
㈡健全制度,规范校园安全管理
1.工作责任制度。各校(园)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追究制。校(园)长要将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园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因不负责任、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宿舍管理、电线路情况、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天然气相关设施、防雷设施、污水井排气情况、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升降机、电动伸缩门等教学、生活设施,进行全面系统地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要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确保基础设施安全有效。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作为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3.请示报告制度。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严禁隐瞒不报或延期上报。对瞒报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4.档案资料制度。将有关安全资料及时归类建档,安全档案作为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安全预案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预警机制,结合校园实际,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等为重点,逐项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上课期间每月开展自救安全逃生演练,通过定期组织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师生遇到紧急情况能临危不乱、各项应急处置能力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6.确保学校商品部(小卖部)商品的质量。除寄宿制学校外,其余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商品部(小卖部)。校内开办的商品部(小卖部)应以服务寄宿学生为目的,只供应文具、生活日用品和健康食品,进货要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障价格合理。
㈢拓宽思路,确保安全教育的有效性
1.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996年开始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月(每年六月)、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9月第三个星期六是全面国防教育日“ 119”消防宣传教育日、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和寒假、暑假等节假日,充分利用校园网、校信通、广播室、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阵地,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载体,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大力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引导师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抵御潜在危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2.每月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主题,广泛开展交通、防溺水、防火、防骗、防拐、防雷、防震等安全素质教育活动,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推行每节课最后1分钟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要写进教案。确保每周1节安全教育课,培养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基本常识、掌握报警、求助电话和在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㈣科学制定安全预案演练计划和方案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对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要作出周密的安排,已制订的各类应急预案要有计划地开展实战演练,防止安全应急预案成为“纸上预案”,要根据本校(园)实际情况和安全工作目标,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时间安排表》,有序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前,必须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详细的演练方案,并聘请相关部门、有关专家指导,对演练方案进行指导评价。
1.扎实有效做好实战演练工作。安全演练要以地震、火灾和防止拥挤踩踏逃生为主,开展演练活动时,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在演练活动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各校(园)要切实加强对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师生安全演练教育,教育学生幼儿严格遵守演练纪律,不做任何违反演练规定的事。对个别安全隐患突出的部位和场所要安排专人监管,对演练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项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要针对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学习工作环境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做到组织严密、程序科学。并突出预案演练的规范性、实效性和安全性。
2.突出应急预案演练的常规性。安全应急预案演练不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不可能依靠一两次的演练活动就能解决问题,需通过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才能培养广大师生熟练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逐渐养成临危不惧、应对自如的心理素质,从而创造和谐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各校(园)要利用课间操、课外活动时间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应急疏散演练,有住宿生的学校还应开展午间或晚间应急疏散演练,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学生能有序快速逃生。
3.建立安全预案演练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每月安排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须认真填写《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附件3),并于每月22日前上报旗教体局安全股。演练结束后,各校(园)将开展演练活动的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表)及时上报旗教体局安全股(每月1次),放寒暑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安全宣传倡议书、校讯通等方式向家长宣传预防安全事故的知识,旗教体局将对全旗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4.善于总结积累应急预案演练经验。各校(园)要认真总结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的实战经验,善于发现演练过程中的不足环节和问题,做好演练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旗教育体育局将常规性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纳入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对没有认真有效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由此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园,将取消评优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㈤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平安校园》、《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提高校园安全管理的水平。
2.各学校、幼儿园将安全培训纳入教师年度培训规划,实现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要把教师职业病预防、心理健康、安全法、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到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及日常学习中,使全旗师生普遍接受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1.加强门卫、校警和师生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门卫、校警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审核登记制度(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学校电动伸缩门的安全标志注意事项;严禁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它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生、幼儿上下课、放学,尤其是晚自习下课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校门口处进行安全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2.加强校园防盗和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内重点部位的安全技防设施管理,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设施做到齐全、合格、有效,室内外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3.加强学生、幼儿上下学的安全管理。一是实行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工具登记备案制度,严格禁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二是实行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请交警维护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三是提倡实行低年级学生、幼儿监护人接送制度。四是实行学生、幼儿上下学接送车辆的定期排查整治制度。
4.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未经卫生监督部门许可,学校不得开办食堂与超市,严禁私自开设校内小卖部。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先培训后上岗。购买原材料做到定点索证,保证食品安全。认真做好消毒和食品留样设施的使用与工作记录,严格控制非食堂工作人员入操作间,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教育学生、幼儿不到校外流动摊点购买食品。每学期开学前制定校(园)长和环节领导一日三餐跟餐制,并做好记录。
5.加强校舍和宿舍的安全管理。所有校舍(含厕所、围墙及护栏)建筑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学生宿舍要严格落实宿舍管理员制度,严格执行就寝前点名制度,防止住校生就寝后离校,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个人用电设备带到床铺上使用,严禁使用明火(含吸烟、燃点蜡烛、燃点蚊香),严禁留宿他人,严禁占用疏散通道放置各种物品。
6.加强体育器材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建立学生、幼儿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幼儿,应严格限制其参加。严禁在交通要道上开展体育活动。学校体育器械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并加强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学校实验室应按规范进行建设和配置,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物品必须专库存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7.加强校园用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的维护,确保无超负荷情况。天然气相关设施、煤气罐、压力容器、升降机、电动伸缩门、电梯等特种设备应加强日常维护保养,按期年审,保证正常运行。特种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并保留好检察人员的检查记录和自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