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教育局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旗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6/ 分  类: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1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旗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鄂教体发〔2017〕1号 主 题 词:
 

 

各中小学:

现将《全旗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2017210

 

 


全旗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确立政府依法设置和管理学校,学校依法治校、文化立校,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参与的工作局面,推动全旗中小学实现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现就推进全旗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及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要意义

(一)学校章程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需要。学校章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它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坚持和实行依法办学必然要求有章必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树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权威。学校的规章制度中最根本的就是学校章程,实行依法办学,就必然要求制定学校章程。

(二)学校章程建设是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制的需要。依据学校章程办学,既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客观需要。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章程编制建设,将校长的权利与义务、学校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工、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程序、群众参与管理的具体形式和途径等重大事项加以规定,确保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三)学校章程建设是推动学校文化建设的需要。学校章程是学校办学管理的小宪法,是学校现代制度建设的总纲。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创新学校管理流程及制度,形成制度文化。要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凝练学校精神,塑造学校核心价值观,培育学校文化。

二、基本原则

    制定中小学章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以实现学校办学宗旨为目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中小学章程建设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合法性。学校章程的内容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是权威性。章程是学校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根本性制度,是一所学校一切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学校要以章程为基本依据,制定形成完整、统一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各项制度不得违背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三是稳定性。写入章程的内容应是学校重大的、基本的、相对稳定的事项。鼓励学校把自主创新和行之有效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探索固化为制度,以此指引和保障学校创新发展的方向。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一般不写入章程。一些需要细化的条款可以另外通过规章制度方式呈现。章程语言应庄重、严谨、准确、简练,避免歧义和模糊。

四是特色性。学校章程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特点,梳理办学历史,反映学校文脉,提炼文化精神,突出办学定位、教育理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鼓励因校制宜,打造学校品牌,避免“千校一面”。

三、主要内容

中小学章程既要讲求个性特色,又要具备共性条款。我旗中小学校章程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校的基本信息。中小学章程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

1.学校的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住所地;

2.学校的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学历学制、办学方向;

3.经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层次、规模;

4.学校的领导体制、法定代表人,组织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内设机构的组成、职责、管理体制;

5.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理念、特色、目标、要求;

6.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则与办法;

7.学校的举办者,举办者对学校进行管理或考核的方式、标准等,学校负责人的产生与任命机制,举办者的管理与投入保障责任等;

8.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

9.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事由,校徽、校歌等学校标志物、学校与相关社会组织关系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事项;

10.学校认为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内部治理结构。学校章程建设的重点是明确校内权力运行机制。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章程应健全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行使机制,明确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运行机制和监督办法。章程还要明确学校内部的组织架构,以及各管理层级之间的职责与管理规则。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的校务委员会、学生会、校友会等各类组织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其地位、宗旨及基本的组织与议事规则。

(三)师生权利义务。章程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载明教职工管理 (含教职工聘任或解聘、奖励或处分等)、学生管理(含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奖惩等)的相关制度或原则,明确师生的权利与义务,突出对师生权益、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师生权益的救济机制,以及师生申诉的机构与程序。

(四)学校与社会关系。章程要明确学校开展社会服务、获得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与办法,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各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家长委员会、 理事会等组织,作为协调学校与家长、社区关系的平台。章程应当明确家长委员会、理事会等组织的地位作用、组成办法和议事规则。

四、组织领导

(一)着眼顶层设计,加强工作指导。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各处室各司其责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章程建设工作。

(二)规范章程制度,凸显校本特色。各学校要健全工作机制,编制工作方案,按阶段实施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要根据自身的办学类型和特点,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避免“千校一面”。要认真梳理学校已有的各项制度,要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并定期进行清理,保证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和协调统一。

(三)强调全员参与,抓好分步落实。各学校要把章程作为凝聚学校精神的一个抓手,引领广大教职工员全程参与到章程建设中来。在编制过程中,要深入宣传发动,广泛调研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增强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认同感,提高知晓率,熟知行为规范。学校要把核准后的章程作为实施办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并且在学校醒目的场所和网站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尊重学校制定的章程,按照章程对学校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