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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6/ | 分 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01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旗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教体德发〔2017〕9号 | 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教育系统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7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鄂普法办发〔2017〕1号)及《2017年度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鄂普法发〔2017〕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向党的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典献礼,全面实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因势而为,乘势而上,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跨越,结合鄂旗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抓好“五个重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落地生根
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化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普法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注重运用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开展工作,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㈢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人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养。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学习宪法法律、把教育事业纳入法治轨道的浓厚氛围。
㈣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㈤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推进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以及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法治大讲堂、法治电影展播等活动,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二、强化“两个关键”,影响和带动公民法律素养的整体提升
㈠加强教师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人社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各单位年度实绩考核中,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学法用户单位积极参加2017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定期督查检查学法情况,扫清死角,实现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
㈡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在中小学设立法律知识课程并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法律知识课每周不低于1课时。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要继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利用宣传栏、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三、开展“四项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档升级
㈠做好全旗教育系统第二批网络学法考试,确保参考率达到95%以上。
㈡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着力开展“12·4”第4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㈢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