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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6/2018-01949 | 分 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8年01月31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鄂尔多斯市秋季学期汉语授课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政府资助资金的通知 | |
文 号: 鄂教体计发〔2018〕1号 | 主 题 词: |
各幼儿园: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调整市本级部分惠民政策的通告》(鄂府发〔2015〕75号)要求,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了《鄂尔多斯市汉语授课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政府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鄂教函〔2015〕61号),并于201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依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鄂尔多斯市秋季学期汉语授课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政府资助资金的通知》(鄂财教指〔2017〕525号)要求,现下达2017年秋季汉语授课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政府资助金169.7万元,请增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项,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将补助资金尽快通过银行卡发放到贫困幼儿手中,确保此项民生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于虚报冒领骗取资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的行为,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件》(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