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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16/2018-02002 | 分 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8年01月31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文 号: 鄂教体计发〔2018〕2号 | 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民族综合职业中学:
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通知》(鄂财教指〔2017〕668号)文件要求,现下达我旗2017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199250元,请列支“2050302中专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农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高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生国家助学金由旗本级财政承担。
二、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将国家助学金按时、足额存入储蓄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更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住宿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一律作为伙食补助。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行为的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