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关于
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报告
旗环境保护局:
根据《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3-2017年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1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 发点,全面推进与重点通过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措施,推进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和鼓励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引领、企业治污、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局面。
二、重点任务
1、加快治理重点污染源
加大火电、石化和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
采用先进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实施在役机组综合升级改造;提高石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催化裂化装置安装脱硫设施,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管理;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改造,加强运行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所有石化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安装脱硫设施,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加强生产、储存和输送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
2、我旗机动车辆日益增多,机动车尾气对空气造成的污染也变得十分严重,机动车是以燃烧汽油或柴油机做动力的,油在燃烧过程中必然排放出大量的化学物质,其中主要排放的污染物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烟尘和氮氧化物,机动车在路上行驶形成了流动的污染源,排放的有害物质严重的危害了人体的健康。
为了解决机动车辆尾气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对居民的危害,我们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法制建设,严格环境执法,公安交通部门将机动车尾气检测列入车检内容,对于检测不合格车辆,要强制实行尾气治理,安装净化装置,需报废的车辆应坚决停止使用。
强化汽车尾气监测工作,完善监测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对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建立起车尾气的排放检查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
3、控制烟尘扰民
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加强烟囱冒黑烟打击力度,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稳定,意义十分重大。为保障本实施方案的有效推进,我局由刘舰艇副局长为分管责任人,我局将切实按照自治区、市和旗大气污染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将工作动态进行上报。
2、营造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社会氛围
各级财政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支出,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广普及大气环保知识,倡导节约、绿色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营造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