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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2016年1-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9/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6年10月2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2016年1-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文  号: 鄂安委办发〔2016〕67号 主 题 词: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旗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了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2016年1-6月份全旗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旗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6月份,全旗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去年同期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80%,死亡人数持平。

(二)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6月份,道路交通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苏木镇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6月份,棋盘井镇发生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苏木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各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6月份,各开发区、园区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161-6月份,全旗各地区各部门共检查企业单位2254家。共下达整改指令220份,共排查治理一般隐患3734项,其中已整改到位3540项,其余已全部落实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

(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情况

1-6月份,全旗各地、各有关部门共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697起。其中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起;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2起;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1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120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41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71起;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起;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8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1262起。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截至目前,全旗共有重大危险源57处(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域内25处、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规划区域内32处),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6处、二级重大危险源4处、三级重大危险源17处、四级重大危险源30处。现所有重大危险源已落实监控负责人和监控措施,实行登记建档管理和安全监管平台在线监控。

(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我旗通过“强制培训、企业负责、政府补贴”的方式,全面组织开展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截至6月份,全旗共举办培训班36期,培训各类人员2719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582人、主要负责人118人、从业人员1418人、特种作业601人。

(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各项功能已初步实现,部分主要功能已投入使用。棋盘井地区9家高危企业监测监控系统与应急平台总控实现对接并投入使用。蒙西地区4家企业已接入,其余企业监测监控系统正在对接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已与6个苏木镇、3个消防队和1个救护队签订了应急救援联动协议;与3家物流公司和12家大型企业签订应急救援机械装备和物资供应协议;共储备各类应急救援车辆274辆,其他应急救援物资77类。全旗应急救援预案已备案企业共计282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1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27家;烟花爆竹3家;八大行业24家;其他行业17家。目前,全旗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今年6月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我旗制定并印发了《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鄂托克旗二○一六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委会发〔201613号),集中组织开展了“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题培训讲座等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学到了安全知识、受到教育、提高认识。通过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及相关企业的应急防范意识及应急反应能力。全旗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活动中,我旗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已组织各类宣讲团68个,开展宣讲77次,受教育人数达24828人次。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管委会、赛乌素新牧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螺旋藻产业园区管委会、查布石膏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棋盘井镇、蒙西镇、苏米图苏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大队、教育体育局、水务与水土保持局、环境保护局、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农机局、农牧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煤炭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粮食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林业局、房屋征收管理局、园林绿化局、环境卫生管理局能按全旗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细化方案、七进七个一活动、安全咨询日等各项活动,做到了有方案、有进展、有消息、有总结,并能及时上报旗安委办,安全月工作突出;乌兰镇、总工会、旅游局、鄂托克供电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基建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通公司虽然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方案有总结,但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未以任何形式上报旗安委办,安全月工作较为突出;其他部门安全月工作一般。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上半年,全旗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去年同期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下降80%,死亡人数持平。总体来看,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除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事故外,其他行业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是我们不能盲目乐观,随着汛期的全面进入,我旗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现象增多,易发生因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加之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建设旺季,事故风险叠加累积,形势十分严峻。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困难多重叠加,导致一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制度落实不严格,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检自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极易发生事故。 

二是部分苏木镇和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不真实、查出的隐患不能闭环消除;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次数不足、会议记录真;《监管对象登记表》内容不全面、不准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及时修订、备案、公布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苏木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鄂旗党发〔2016〕4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明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懂得出了事故要赔偿、要被处罚、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更要知道如何抓好安全生产。让生产经营单位真正有效“动”起来,把法律要求和政府监管变成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觉行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鄂托克旗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鄂安委会发〔2016〕8号),切实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引发事故灾难。

各苏木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季节性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季节性安全防范措施。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研究暴雨、高温等天气因素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及作业人员的影响,落实有针对性的事故防范措施;各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做好高温天气作业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采取调整施工作业时间、施工作业方式、高温时段停止施工等措施,有效防止因高温、中暑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务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巡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严防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引发事故灾难。

(三)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季节重点,在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工程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旅游景区、冶金、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等行业(领域)持续部署开展专项安全整治,煤矿要加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综合防治措施落实。非煤矿山要加强矿山、排土场的巡查监控。危险化学品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切实加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管理。道路交通行业要针对旅游旺季人车出行高峰,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和货运车辆的检查。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就强化重点行业、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会商,研究对策,落实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为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强化预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汛期预警,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在未发之时、避在危险来临之前;二是加强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超前部署安排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和雨季“三防”工作,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做到物资充足、设备齐全,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三是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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