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委办发〔2016〕72号)文件精神,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现阶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心目标,开展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工作。我局认真安排部署了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那达慕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现阶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心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全旗历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全国各地近期发生的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是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执法力度,有效防范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检查力度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旗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所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领域、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道路交通领域、建筑领域、旅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行业、地质灾害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排除安全隐患。我旗共检查各类企业555家次,共发现一般安全隐患930项,已整改687条,其余243项隐患已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正在整改中。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活动期间,旗安监局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运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情况;劳动防护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情况,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台账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特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此次行动共检查企业43家次,查出隐患202项,已整改59项,剩余隐患尚未到整改期限,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
(二)煤矿领域
自“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期间安全大检查行动开展以来,旗煤炭局检查全旗所有正常生产煤矿及巡查停工、停产煤矿企业96人次,下达整改意见书62份,发现安全隐患368条,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煤矿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煤矿企业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并由安检人员跟踪监督,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三)烟花爆竹领域
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1家,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期间,对辖区2家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批发企业的仓储条件和批发行为,严格产品流向管理,深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零售网点的零售行为,杜绝门前试放、超量存放、销售超标违禁产品的行为出现,进一步规范零售网点的存放条件,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四)冶金工贸领域
本次重点检查辖区冶金工贸行业企业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的整治和监管,对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应急装备器材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氨(液氨)使用(储存)装置的备案和管理情况,以及重点部位的泄漏报警设置和紧急切断装置安全可靠情况;有限空间类别、数量、管理台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40家次,查出隐患147项,已整改131项,剩余隐患正在积极整改中。
(五)道路交通运输
按照“压事故、保安全、保通畅”的工作目标,确保“那达慕”期间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平稳有序,交管中队在棋盘井一些固定点进行24小时堵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加大路面警力查处力度,摆放反光锥,警车,依法从严惩处各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严格把关检查站点,对严重违法行为车及技术状况不好的予以拦截、处理;加强了夜间巡查,每周最少夜查两次。活动期间鄂旗交管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937起,其中超速1301起、酒后驾驶25起、涉牌涉证112起、违法停车903起、不系安全带1483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1起,违法载人78起,闯红灯4起。
(六)建筑施工领域
目前我旗有开复工工程4项。旗住建局重点检查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对履职到岗情况较差的企业及项目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在安全生产隐患方面:重点检查了施工现场围挡、基坑、临边洞口防护情况;施工用电、建筑材料堆放、消防设施以及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架体稳定情况。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隐患都集中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指定监督人员专门跟踪整改、复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期间发现各类安全隐患7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截至目前,安全隐患已全部排除,整改率达到100%。在此次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采取多种方式全力保障安全建设施工。通过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醒目安全宣传标语和标牌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检查施工人员均是否熟知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把好“四口”防护关,使“四口”防护措施达到“定型化要求”;切实做好防火工作,特别是针对易燃物品较多的场地,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加大汛期高温时期施工管理,确保在抓建设进度的同时抓好生产。专项检查期间,共检查企业2家,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2项,已整改完成11项,剩余1项正在整改中。
(七)电力安全方面
检查中,我分局技术人员对各煤矿企业关键用电设备、自备电源配置、接线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针对客户供用电合同、有关协议履行及安全措施等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期限,并进行跟踪整改。 同时,我分局还就安全用电突出问题与客户进行沟通,帮助和指导客户解决安全用电难题,引导企业用户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用电设施管理水平。
(八)特种设备领域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内对2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了特种设备230台,共排查一般隐患安全隐患20项,已整改15项。被检查单位的隐患正在整改中,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8家企业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以及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各使用单位的设备登记情况、设备本体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设备运行、维护及日常检查记录、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共检查辖区29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共检查特种设备1082台(压力容器101台、锅炉6台、起重机械38台、叉车5台、电梯28部)、压力管道700米。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53项,现已整改5项,并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4份。
(九)燃气管道方面
旗住建局进一步要求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良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制定并且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按照相关方案有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定期、不定期巡查以及不间段抽查形式进行;应急预案已制定、应急物资已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已按照要求发放到位;企业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特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场次及人数符合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已纳入日常工作中;应急预案已制定、并进行了演练,要求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
秉承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那达慕大会期间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对棋盘井镇区的燃气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共排查隐患27项,已经整改15项。
(十)旅游安全方面
旗旅游局在全旗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深入各旅游企业安全检查5次,其中联合检查3次,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对个别旅游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
旗公安局共出动警力220人、警车58辆,检查宾馆旅店88家、网吧51家、KTV烧烤酒吧36家、加油站及加气站38家、物流及寄递业16家、学校5家、废旧金属回收站23家、企业26家、民爆物品存储库15家,共发现隐患50处,当场整改48处,限期整改2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继续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狠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㈡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整改隐患。
坚持“谁检查、谁负责”,每次检查督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保留检查记录和台账,坚决防止“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和复查,一般隐患排查整改率100%;一旦发现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凡是在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