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安监局 发文日期:2017年08月2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2017〕117号 主 题 词:

 

 

局机关各室、二级单位:

现将《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9

 

 

 

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7〕70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情况、特殊工种人员学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及竣工验收情况。

2.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等爆炸物品的生产装置及储罐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特别是石化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油气储罐区,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

4.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6.《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中明确的检查重点内容。

7.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新建项目设计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部署推动开展情况,尤其是严格执法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地方政府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及形成电子分布图、高危化学品全过程管控、涉及危险化学品功能区定量风险评估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及竣工验收情况。

2.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成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存储超量和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行为。

3.零售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4.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金属非金属矿山
1.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合法、有效情况,安全生产责任

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5.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6.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8.地下矿山防范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

车、冒顶坍塌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井下作业人员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配备情况;露天矿山、排土场(含废石场)防范边坡垮塌、坍塌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四)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
1.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合法有效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5.工业动火、电工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等审批制度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各项井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井控装置安装、使用、保养和管理情况。

7.油气集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含硫油气井硫化氢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五)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


1、冶金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高温熔融金属安全管控情况:会议室、活动室、

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的情况。

4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是否使用冶金起重机;炼钢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是否使用固定式龙门钩。

5煤气安全管控情况: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煤气可能泄漏的危险区域是否设置警示标示及固定报警仪。

2、有色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高温熔融金属安全管控情况:会议室、活动室、

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是否为冶金起重机,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的情况。

3、建材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水泥企业重大隐患管控情况和高危粉尘专项治理

情况:水泥企业的水泥筒型库清库安全管理情况,水泥工厂煤磨、煤粉仓及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是否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或设置防爆及气体灭火装置设施,燃气窑炉是否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包装环节设置密闭除尘装置。

4玻璃企业重大隐患管控情况:玻璃窑炉、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等高温熔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是否存在漏水、漏风等不能满足冷却要求或没有停机报警装置的情况,煤气发生炉及煤气输送系统是否设置有效的防火、防爆装置或气体检测报警仪。

5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情况:粉尘防护设施、个人防尘用品、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检测评价及职业健康检查的落实情况。

4、机械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区域积水、积油清理情况。

4动火作业区域内或动火对象内的易燃易爆气体清除情况。

5、轻工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白酒储存、勾兑场所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设置

情况。
4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安全报

警装置设置情况。

6、纺织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

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炉等设备、装置是否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单独设置。

4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炉的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储存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粉尘涉爆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4除尘系统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了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存在互联互通的情况。

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采用了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ƒ除尘系统是否存在采用正压方式吹送粉尘且未采取防范点燃源措施的情况。

④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是否存在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情况。

⑤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了锁气卸灰装置。

(5)防火防爆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按规范使用了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是否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ƒ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按规范设置了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6粉尘清理。粉尘清扫制度建立情况,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地进行了清理。

8液氨制冷企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空

调系统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空调系统。

4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是否超过9人。

9、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1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情况。
2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职业健康

1.企业建立和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管理制度的情

况。
2.及时、如实向旗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3.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4.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
    5.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依法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6.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设置、运行以及维护。

7.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8.组织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
    9.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0.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

康检查,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情况,建立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情况。

2.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情况。

3.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应急物资情况,救援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4.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修订、备案情况,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情况。

5.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组织开展演练情况,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6.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情况。

7.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情况,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先期处置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危险化学品执法监察大队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以下简称“两大队”)要对照本方案中的检查内容,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要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全覆盖、不漏项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两大队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彻底的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两大队要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同时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

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安监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舆论宣传、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常存旺    局长

副组长:黄门克    副局长

        陈立志    副局长

        康孝荣    副局长

成  员:贺文军    应急办主任

        达  来    执法大队队长

        高向波    危化大队队长

        郝海君    综合业务股负责人

        曹  燕    办公室主任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各股室站队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

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学习贯彻7月20日、21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环境作为全系统当前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严格履职,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两大队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狠抓责任落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全面从严执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两大队一步加大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严

格落实四个一律处置措施,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严禁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从轻处罚、久拖不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组织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治理隐患灾害

大力推进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危险化学

品生产储存装置和动火及受限空间特殊作业,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并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行业领域一并检查,确保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综合业务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强

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加大对大检查工作深入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一律予以曝光

(五)认真总结工作,确保大检查扎实推进

两大队要按照《鄂托克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17〕51号)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表和工作总结,大检查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

联 系 人:陈心悦

联系电话:622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