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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煤炭局开展汛前防治水检查确保辖区煤矿安全度汛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6/2014-03133 |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煤炭局 |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21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煤炭局开展汛前防治水检查确保辖区煤矿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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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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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汛期临近,为了进一步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确保辖区煤矿安全度汛,鄂托克旗煤炭局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同时,对各煤矿企业“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地面勘察、下井检查等方式重点开展了以下检查。
一是煤矿必须建立“雨季三防”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各类防汛物资的充足和完好;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在汛前进行一次演练,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进行完善;要加强雨季地面防洪巡查,发现地面河道、行洪沟渠堵塞及时疏通,发现地表裂隙要及时埋压。
二是煤矿必须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每个矿井必须配备水文地质类工程技术人员;要求防治水重点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煤矿配备专职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各矿井要建立专职的探放水作业队伍,由防治水机构统一管理,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煤矿企业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用探放水钻机。
三是煤矿必须严格执行“探掘分离”等井下探放水规定。各煤矿要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要求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探放水作业队伍在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得与掘进队、回采队、通风队等合并管理。
四是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必须到位。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类水文基本图件、资料,并确保真实完整、定期修正。各煤矿必须完善煤矿防治水必备的软件资料,并确保台账资料及时填写、修改、补充完善。
五是煤矿必须摸清井田范围及周边煤矿水文地质情况和老窑积水情况。各矿井要通过小窑调查、地面勘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摸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的位置和水量,做到采掘前水害位置基本清楚、水量估算基本准确、预防措施到位,并将调查情况上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