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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模式 方便劣质煤销售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06/2014-03134 |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煤炭局 |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21日 |
名 称: 创新管理模式 方便劣质煤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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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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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煤矿企业调研征求意见时露天煤矿反映劣质煤大量积压,不仅给企业增加了库存、积压了资金,而且占用场地对矿区环境造成污染。因劣质煤发热量低,露天煤矿销售劣质煤会加重亏损。况且原有的露天煤矿劣质煤销售票证发放存在诸多缺陷,每年给企业发放两次劣质煤销售票证,且领用审批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领取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完。造成劣质煤票证领用与生产销售不对等,既不便于劣质煤销售,也不便于市场管理。
根据煤矿企业反映情况,煤炭局在原有掌握露天煤矿劣质煤存放的基础上,责成有关人员深入矿区详细了解掌握劣质煤的积存情况,并与煤矿负责人座谈征求意见,探讨出台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劣质煤销售管理办法。
为切实帮助煤矿企业走出困难,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创新和完善劣质煤销售管理机制,减轻企业负担,改善矿区环境,规范煤炭销售市场管理,缓解企业经济下行压力。煤炭局本着减轻煤矿企业负担和税费足额征收有机统一的原则,很快出台了《劣质煤销售管理办法(讨论稿)》。报请旗人民政府旗长办公会议研究已通过。劣质煤销售临时管理政策从2014年5月4日开始实施。此项政策的出台,改进了过去劣质煤票证领用审批时限长、使用时间与生产销售时间不对等的缺陷,也给企业创造了灵活销售劣质煤的条件,也是煤炭系统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革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