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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主要职能职责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97/2014-02101 |
分 类: 劳动、人事、检察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20日 |
名 称: 社保局主要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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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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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社保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职能
在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正确贯彻执行并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法令,负责具体经办我旗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工作。
(二)职责
1、负责经办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业务,研究制定、完善我旗社会保险的各项措施、方案,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
3、按规定审核、支付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负责组织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
5、负责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6、负责指导和监督各苏木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7、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它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