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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2622 |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4年03月0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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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国资发〔20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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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各股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确保机关高效、有序、正常运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⒈单位副职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常务领导。
⒉单位正职领导请假按市旗相关制度执行,并告知常务领导。
1.请假1天以内先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再由常务领导批准,并告知主要领导。
2.请假1天以上先经办公室主任和常务领导同意,再由主要领导批准。
㈠正常上、下班期间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㈡全体干部职工要按时参加机关内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公益活动或劳动,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㈢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按要求上班下班,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做到随时待命。如因特殊情况外出须向带班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㈤日常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上午签到时间为8:30之前,签退时间为12:00之后;下午签到时间为14:30之前,签退时间为17:30之后。
㈦蒙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考勤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