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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8月19日 |
名 称: 简报2015第二十四期 | |
文 号: 无 | 主 题 词: |
第24期
鄂托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8月19日
清理小广告保证美丽的街道
我旗的街道是非常美丽的,马路宽敞、绿树成荫、草坪平整。人们在这里悠闲地散步或是匆匆赶路,但在这弥漫着城市温暖的气息中,却有一些不和谐、不文明的现象,有人在电线杆上乱贴小广告,破坏了我旗的市容。近日,我局队员再次用行动去纠正这些不和谐、不文明的现象。
近日来,我执法人员克服天气炎热,自备小铁铲、喷壶等工具,不怕脏不怕累,坚持步行对市区主要道路灯杆、墙壁、电表箱等公共设施逐一进行检查清理。小广告非常的多也非常难清除,只能用小铁铲一点点儿刮,一点点蹭。我执法队员做到了发现一处,立即进行处理,严厉打击乱贴乱画、乱涂乱写乱粘小广告行为,以确保城市整洁的市容和街头的干净卫生。
(一大队 米永丽)
立足民生合理设置便民小吃摊点
占道经营一直是城管管理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一边是无证摊贩沿街叫卖和城管“打游击”,一边是城管一遍遍的劝阻教育,执行法律程序。每天,相似的情景都在上演,周而复始。
为科学、合理、有效的解决占道经营这个问题,我局征求群众意见,听取商贩的想法,结合我旗具体情况,上报了旗委分管领导解决初步方案,经领导同意,在乌兰广场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设置便民小吃摊点36个。通过对商贩的实名登记确认,将摊点进行编号,让进入摊点的商贩签订责任状,由我局组织商贩每15天进行一次抽签排位,以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摊点。
便民摊点经营者必须保证自己的经营区域干净整洁,地面无油污等,按规定时间摆摊和撤走经营工具。我局也会对便民摊点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责任状的内容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拒不改正的商贩将清除出便民小吃摊点。
设立便民小吃摊点,是为了缓解城市管理者与占道经营摊贩之间的矛盾与对立点。使俩者之间的关系得到改善,既维护了城市的市容市貌,也使占道经营商贩有了稳定的经营场所和收入,不用每天上演“猫抓老鼠”打游击了,实现了城市管理目标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二大队 李劲强)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开展法律进机关专题学习
8月18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进机关专题学习活动。
本次学习从深刻认识法律进机关的丰富内涵、深入查摆突发事件“不严不实”问题、深入践行法律进机关要求及社会管理新方式四个方面论述了政府和执法机关如何贯彻落实法律进机关,并把法律进机关及“新常态、新举措、新发展”相结合。
要更好地践行法律进机关,需要教育干部职工通过知行统一来实现,我局也将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能力德学习,着力建设一支讲政治、守纪律、听指挥,业务强、工作实、作风好的城管队伍,为幸福鄂托克贡献力量。
(办公室 张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