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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29/2014-17286 分  类: 其他 ; 其它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24日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4年1224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及辖区监管企业社会市面文管理工作,提高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和规范标准率,为迎接自治区成立 70 周年创造和谐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根据《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4〕105号),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民族政策、民族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和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推动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法制化、网络化、规范化管理,蒙汉两种文字规范并用明显改观,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局机关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由局综合股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各股室,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文书,理顺执法程序,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统筹管理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深入推进局机关及辖区监管企业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

(三)坚持创新管理原则。股室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合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化技术资源,实现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工作由传统管理向网络现代管理转变,由应急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4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制定局机关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一次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和执法人员培训会。并通过创建示范企业,树立先进典型,实现辖区监管企业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及规范标准率达到 93%以上。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在做好启动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典型,发挥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将治理工作延伸到辖区各监管企业,实现辖区监管企业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并用率及规范标准率达到98%以上。

(三)巩固和总结阶段: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要进一步巩固扩大治理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开展情况,确保我局辖区监管企业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达到 100%,规范标准率达到 98%以上。

四、治理范围、内容、依据和标准

(一)治理范围。室外:临街单位(门店)以牌匾、灯箱、灯旗、擎天柱广告、霓虹灯、单体字、户外大型广告、标语、围挡广告等形式,在本单位(门店)登记注册地址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载体设置的各类牌匾(含名称、标识);室内:公共场所内以文字表述的各类标识。

(二)治理内容。重点解决各类牌匾未并用蒙汉两种文字、蒙汉翻译错误、蒙古文书写错误、蒙汉文比例失调、牌匾蒙汉文所用材料不一致等问题。

(三)治理依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内政办发〔1996〕32 号)、《鄂尔多斯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鄂府办发〔2006〕3 号)和《鄂托克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13〕94号)要求进行治理。

(四)治理标准。按照《鄂尔多斯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第七条和《鄂托克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字并用管理办法》第六条标准执行。

五、职责分工

业务股、执法股组织开展辖区内监管企业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综合治理和规范管理工作,督促监管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协调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不规范行为。局综合股负责对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综合治理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并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重大问题。

局机关单位名称、文件头、信封、证件、公告、宣传资料、会标、横幅、条幅等的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由局综合股负责管理。

局机关在审批、投放各类大型户外广告等时需提前翻译,并经旗蒙古语文工作部门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综合股股长担任,成员由综合股、业务股、执法股负责人组成。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具体负责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的具体策划、组织、指导、实施、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注重协调,精心实施。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股室在整治活动中要细化工作安排,加强沟通协作,采取有效措施,按期达标完成治理工作任务,形成局机关上下齐抓共管的治理态势;要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及治理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把治理标准和要求宣传到每个门店,动员各个门店按照标准自觉进行规范治理。各股室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督导推动作用,每年至少对各股室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次督查。对工作成就突出的股室进行表奖励;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影响治理工作整体推进的,在全局范围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室               2014年12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