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274 | 分 类: 其他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5年01月16日 |
名 称: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关于呈报“决战六十天、尽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 | |
文 号: 无 | 主 题 词: |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关于呈报“决战六十天、尽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
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安委办:
现将《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决战六十天、尽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总结》随文呈上,请审阅。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5年1月16日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决战六十天、尽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决战六十天,尽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别管发〔2014〕98号)文件部署,我局制定了《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决战六十天、尽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大力宣传贯彻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的目标,将集中开展大检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决战六十天、尽责保安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企业,全面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并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经会议研究讨论,部署实施,并成立了“决战六十天,尽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业务股,负责此项工作的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和工作协调。
三、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期间,我局重点对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其中,主要包括危化品、特种设备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6家,共检查特种设备852台(件),其中锅炉26台、压力容器524台、起重机械198台、电梯86部、厂(场)内机动车18辆、压力管道45.907千米。共排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96项,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且未进行事故应急演练;2.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3.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5.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6.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未经定期校验、检修;7.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建立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8.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9.使用的特种设备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1.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且未进行事故应急演练。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6份,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的安全隐患共计32项。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对未完成整改企业进行监督整改、加强督促、依法严惩,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并做好危化品、特种设备监管领域“回头看”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遇到棘手问题、疑难问题及时向旗政府、两个园区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请示,对日常的安全监察工作要常抓不懈,防止隐患升级发生事故,为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