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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382 | 分 类: 其他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5年01月23日 |
名 称: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关于印发 | |
文 号: 无 | 主 题 词: |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关于印发
2015 年元旦春节期间百日安全
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5年1月23日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2015年元旦春节
期间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双节”及“ 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委办发〔2015〕6号)文件的安排和部署,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及“ 两会 ”期间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正在开展的全旗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着力解决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含停产单位) 和人员密集场所。其中,主要包括危化品、特种设备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
(二)检查内容
局各股、室:
1.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 ”“ 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 五个全覆盖 ”的贯彻落实情况;
2.“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贯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贯彻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 九打九治 ”的开展情况;
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决战六十天,尽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开展情况;
7.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学习贯彻情况等。
生产经营单位: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 九打九治 ”开展情况;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 三同时 ”落实情况;
6.企业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情况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情况;
9.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
10.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危险品领域: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涉氨、氯和氰化物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监控情况,特别是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的治理情况。
2.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管网占压、管道老化、超期服役、市政施工人为破坏问题;自治区和市督查组要求整改的隐患及问题落实情况;天然气门站、燃气输配管道、液化气储灌厂、供应站点、加气站、应急储配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的治理情况。
3.特种设备领域:检查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检测、日常维护保养,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都要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全面彻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1月1日开始,至4月10 日结束,为期 100 天。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专家自查,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旗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责任落实
(一)各股室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抽调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深化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深入查摆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突出抓好煤炭、危化、天然气管道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责任人:底瑞君、王耀雍、吴晓玲)。
(二)各股室要负责各自监管区域的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同时要加强多部门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扫除监管盲区和死角,把综合监管、安全监管、行业管理等职责落实到位,形成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强大工作合力。(责任人:底瑞君、王耀雍、吴晓玲)。
(三)各股室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要重点整治气体充装单位和充装设备、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工业氧气瓶、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责任人:底瑞君、王耀雍、吴晓玲)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深入基层和安全生产一线,狠抓责任落实,把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
(二)落实措施,以查促改。各股室要按照“ 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督促辖区企业聘请专家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和复查;重大隐患要层层挂牌督办,凡是在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每次检查督查结束后,检查督查人员和专家都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留检查督查的记录和台账,坚决防止“ 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因检查督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