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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关于印发“春节、两会”期间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534 分  类: 其他 ; 机构职能;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5年02月02日
名  称: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关于印发“春节、两会”期间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关于印发“春节、两会”期间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春节、两会”期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5年2月2日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质监分局“春节、

两会”期间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鄂托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市近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安委办发〔2015〕4号)文件精神,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和局办公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辖区监管企业及单位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大局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成立应急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综合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股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辖区和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股室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股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股室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机关股室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工作小组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办公楼所有工作人员。

3.工作小组组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4.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组人员负责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工具,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火势已大,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力控制火势的蔓延。

(2)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控制火势的前提下,尽力抢救重要物品,如:现金、帐簿、人事及业务档案。在火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3)信息工作组人员负责通知、联络,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并随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火灾情况。

(4)办公楼内所有工作人员听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火灾现场有被困人员,要利用湿毛巾、衣物等纺织物品捂住口鼻,寻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火灾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

(5)火灾扑救后,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二)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安全保卫组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执法办其他人员要协助安全保卫组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信息工作组人员要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工作小组指令。

3.工作小组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执法办的财产或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手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五)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工作小组组长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救灾工作。

2.工作小组领导成员要全力维护办公楼安全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随时掌握受灾情况。

3.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受灾情况及处置措施。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股室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掌握本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