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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中共阿尔巴斯苏木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5年03月26日 |
名 称: 中共阿尔巴斯苏木委员会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嘎查村级党组织 | |
文 号: 阿党发〔2015〕26号 | 主 题 词: |
中共阿尔巴斯苏木委员会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尔巴斯苏木嘎查村级党组织
和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嘎查委员会、各中心站所:
现将《阿尔巴斯苏木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阿尔巴斯苏木委员会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6日
阿尔巴斯苏木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015年是全苏木嘎查“两委”集中换届选举年,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嘎查党组织和第九届嘎查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及《鄂尔多斯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选组发〔2015〕2号)、《全旗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鄂旗选组发〔2015〕3号)精神,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旗委十四届六次全委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选举产生嘎查“两委”班子,为扎实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稳定和新常态下阿尔巴斯苏木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做好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的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先进行嘎查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嘎查委员会换届选举,再进行嘎查妇委会、共青团组织换届和嘎查监督委员会等推选工作。
三、方法步骤
嘎查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2015年3月启动,4月24日前完成;第九届嘎查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按照任期届满即启动,8月30日前完成。苏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指导组、巡回督查组要按照时间要求,细化推进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流程,要集中时间、压茬推进。
(一)准备阶段(3月26日前完成)
1.调研摸底。苏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指导组要在换届前对所联系指导嘎查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各嘎查在发展稳定、“两委”班子建设、星级评定等方面情况,特别要掌握现任班子人数、结构、来源、任期业绩、群众评价等情况,客观分析“两委”成员、党员队伍和嘎查农牧民现状。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选举难度较大的嘎查,要认真排查问题,广泛征求意见,集中解决存在问题,共同商定换届方案。
2.集中整顿。苏木嘎查“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指导组、各嘎查要按照2014年度实绩考核和星级评定结果,坚持“区分情况、专项施治、确保实效”的原则,从整顿党组织入手,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选举难度较大的嘎查,以及“两委”班子软弱涣散或不健全的嘎查,作为整顿工作重点,派驻工作组,认真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切实为换届工作扫清障碍。
3.任期审计。重点审计2012年换届以来嘎查财务收支情况等内容。审计结果要在嘎查党员代表大会、嘎查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并进行公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苏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指导组要在换届选举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制定方案。制定全苏木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报旗委组织部和旗民政局备案。坚持精简、高效,每个嘎查“两委”成员均为3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党支部设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嘎查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名);嘎查“两委”成员结构要努力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的梯次配备结构,70%以上的嘎查干部要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较轻、学历较高的成员要明显增加。要提倡嘎查“两委”正职“一肩挑”,鼓励嘎查“两委”班子其他成员交叉任职;注重从本嘎查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养殖大户、现任嘎查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包括从本嘎查走出去在机关退休的领导干部中挖掘;从一些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鼓励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参与嘎查“两委”班子竞选。探索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外出能人回嘎查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选,旗苏木镇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嘎查干部跨任等“三选三任”做法,切实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嘎查干部岗位上来。并要通过“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等办法,确保嘎查“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汉族人数集聚较多的嘎查,应确保嘎查“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汉族。苏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指导组要指导嘎查制定具体选举方案,做到一嘎查一方案,确保时间到天、任务到人。
5.培训骨干。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式,通过集体学习、举办讲座、以会代训等手段,对指导组织换届的苏木党政干部和嘎查“两委”干部,嘎查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指导换届选举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重点对包嘎查干部、派出的选举工作组、巡回督查组,嘎查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培训。
(二)实施阶段(3月底至8月20日)
1.嘎查“两委”换届选举
(1)嘎查党组织换届选举(4月20日前完成)
在苏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届嘎查党组织主持,一般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苏木党委会议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采取“公推直选”等民主选举方式。“两推一选”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①民主推荐(3月31日前完成)。嘎查党组织召开党员和嘎查农牧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嘎查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超过本党组织全体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嘎查农牧民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嘎查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多于委员职数2人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苏木党委召开党委会议,根据嘎查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情况,按照多于委员职数2人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反馈给嘎查党组织。
②确定考察名单,张榜公布(4月1日前完成)。嘎查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多于委员职数2人确定新一届嘎查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苏木党委。苏木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向嘎查党组织反馈。
③确定候选人(4月3日前完成)。嘎查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苏木党委考察情况,按照多于委员职数1人确定新一届嘎查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嘎查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嘎查党组织向苏木党委上报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经苏木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嘎查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同时,苏木党委将嘎查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名单报旗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④正式选举(4月10日前完成)。嘎查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党组织委员会。一般要经过上届党组织报告任期内工作情况、候选人竞职演说、党员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即为当选。
⑤报告批复(4月15日前完成)。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嘎查党组织委员会要向苏木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名单和获得票数。苏木党委要及时研究批复。
(2)嘎查委员会换届选举(8月20日前完成)
在苏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嘎查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要把握以下环节:
①推选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6月25日前)。嘎查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5-9名嘎查农牧民组成,由上届嘎查委员会召集嘎查农牧民会议、嘎查农牧民代表会议或者各嘎查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苏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推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嘎查党组织书记推选为嘎查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嘎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②做好选民登记、张榜公布(6月25日—7月1日)。嘎查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制定并公布嘎查委员会选举方案,组织选举宣传。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牧区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农牧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
——对于户籍在本嘎查、居住地也在本嘎查的嘎查农牧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对于户籍在本嘎查、居住地不在本嘎查的嘎查农牧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
——对于户籍不在本嘎查、居住或者工作在本嘎查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在本嘎查务工经商人员、嘎查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并经嘎查会议或者嘎查农牧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③推选嘎查农牧民代表(7月5日—7月10日)。嘎查农牧民代表由嘎查农牧民在本嘎查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嘎查农牧民按若干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嘎查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④候选人推荐提名(7月10日—7月15日)。一要明确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二要拓宽来源。注意从本嘎查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养殖大户、现任嘎查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包括从本嘎查走出去在机关退休的领导干部中挖掘;从一些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也可从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推荐。三要规范程序。广泛宣传嘎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稳妥做好提名工作。推行并落实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等四项承诺制度,候选人的各项承诺内容,须经苏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嘎查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嘎查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嘎查委员会正式候选人要在苏木党委、政府备案。
⑤组织大会选举(7月20日—7月25日)。一般要经过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要认真制定投票办法,设计和印制选票,培训工作人员,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充分准备选举投票用品,精心布置选举会场,严格审定大会议程。要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重点防止诱导投票、重复投票、非法委托投票、违规使用流动票箱、减省合并程序等问题。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按“一人、一桌、一凳、一票、一笔”的“五个一”要求秘密写票,保障嘎查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意愿。在计票工作中要做到“六个当场”,即当场密封选票、当场销毁多余选票、当场开箱验票、当场公开唱票、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由新一届嘎查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三年以上。
⑥依法确认选举结果(8月20日前完成)。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有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农牧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嘎查农牧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经审查选举程序和结果无误后,苏木党委政府要集中或按嘎查举行嘎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就职仪式,颁发当选证书。
(3)嘎查村民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小组的选举:
按照有关要求,与嘎查“两委” 换届同时进行换届选举。嘎查村民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小组组成人员确定为3人,属本嘎查村民。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嘎查村民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小组负责人。嘎查村民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小组负责人必须政治坚定、为人正派、作风过硬、群众威信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监督委员会、纪检(监察)小组其他成员不占村级干部职数。
(三)后续阶段(8月30日前完成)
1.迅速启动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苏木党委政府要及时组织指导嘎查“两委”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指导新一届嘎查“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抓紧形成好的发展思路。要建好管好用好嘎查活动场所,全面推广嘎查村务契约化管理、“532”工作法,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嘎查民主评议和考核嘎查“两委”班子等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要组织新一届嘎查“两委”成员特别是书记、主任的集中培训。
2.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嘎查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监督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嘎查干部离任补助等待遇。
3.抓好嘎查组织配套建设。要加强以嘎查党组织为核心的嘎查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妇委会、团支部等组织,依法推选嘎查监督委员会、嘎查农牧民代表等。
4.做好验收总结。苏木党委政府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检查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报旗委组织部、旗民政局。验收后,苏木党委政府要抓好嘎查信息库建设,将“两委”班子、党员、阵地等情况全部登记造册。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各指导组组长、各嘎查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根据上级要求成立苏木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工作组和巡回督查组。结合自治区“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要求,苏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指导和包联2个嘎查,各包嘎查领导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全程参与并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同时要积极联系包联县级领导和旗市直部门,共同开展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苏木换届领导小组要与嘎查党支部书记签订责任状。苏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做好换届选举日常工作;各指导组要各司其职,指导各嘎查组织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各巡回督导组要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政法综治、司法、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举动态。要强化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对到期不选、假选、虚报选举数据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严重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或指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考核评估机制,把严肃换届工作纪律、防止和打击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各嘎查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严肃换届纪律。要严肃嘎查“两委”换届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动真碰硬、有报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苏木党委、政府要依法按程序具体负责对嘎查“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旗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介入调查认定,加大违法惩治力度。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积极防治和有效惩处利用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干扰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微信、网络、公开栏、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图文资料、标语、电子屏、宣讲团等各种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嘎查“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安排专门人员监控、收集涉及换届的各类信息,对群众、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要第一时间登记并调查核实,防止恶意炒作。